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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合同約定房屋買賣雙方售樓部“大戰”

2016-11-10 08:09 來源:駐馬店網 責任編輯:y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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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晚報記者 劉永奇 本報訊 董先生在市慎陽路東段的中泓·上林居小區購買了一套住房,在簽訂購房合同并交過首付款后,因優惠條件而未能與開發商達成一致。8日上午,

□晚報記者  劉永奇

 

本報訊   董先生在市慎陽路東段的中泓·上林居小區購買了一套住房,在簽訂購房合同并交過首付款后,因優惠條件而未能與開發商達成一致。8日上午,董先生到售樓部辦理后續手續時,再次因此事與售樓人員發生爭吵及廝打。

上個月,董先生經朋友介紹,在中泓·上林居小區看中了一套房子。董先生說,當時房子的售價為每平方米5500元,原本有3%的優惠,加上熟人介紹,最終可以優惠總房價的5%。經過一番挑選,董先生選擇了一套5樓的大戶型,并將定金和首付款交給了售樓人員,同時簽訂了購房合同。

118,董先生拿著購房合同和其他材料來到該小區售樓部,準備辦理后續手續。但售樓人員告訴董先生銷售政策有變,只能優惠4%。董先生覺得應該按照合同履行。

董先生及家人在與售樓部工作人員溝通中發生爭吵及廝打。后來,雙方均被民警帶回轄區公安派出所處理。

記者了解到,經過協調,雙方仍按照之前簽訂的合同執行,董先生已于昨日上午到售樓部辦理了相關手續。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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