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法院審理一刑事公訴案入選省十大典型案例
摘要:駐馬店網(本網記者 徐明 通訊員 王平福 張克)近日,泌陽縣法院依法審理的李某軍“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刑事公訴案,入選河南省高級法院公布的拒執犯
駐馬店網(本網記者 徐明 通訊員 王平福 張克)近日,泌陽縣法院依法審理的李某軍“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罪”刑事公訴案,入選河南省高級法院公布的拒執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2009年10月,李某軍駕駛摩托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被害人張某威當場昏迷,后成為植物人(2016年12月醫治無效死亡)。
該判決生效后,原告張某威及其父張某峰申請執行。李某軍刑滿釋放后,未向泌陽法院申報財產狀況,也未履行判決所確定的義務。2017年春季,李某軍先后被泌陽法院采取兩次司法拘留之后,仍然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所確定的賠償義務。李某軍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情節嚴重,依法應予嚴懲。
在莊嚴的法律面前,李某軍幡然醒悟,悔不當初,主動尋求被害方家屬的諒解,現場支付賠償金8萬元,并書面承諾2017年底還清,且以房屋做擔保。泌陽法院鑒于被告人認罪悔罪,并取得被害方諒解,依法可從輕處罰,李某軍最終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該判例警示所有被執行人,欠賬還錢,天經地義,一定要及時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任何試圖挑戰司法權威的行為,都必將受到嚴懲。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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