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和店司法所介入調解 讓老人老有所養
摘要:同時,司法所工作人員還向陳某子女講解《憲法》和《民法典》相關規定,使對方了解到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駐馬店網訊(記者 田瑞德 通訊員 劉藝冉 李勇)近日,平輿縣東和店司法所成功調解一起因養老問題引發的糾紛事件,讓癡呆老人的晚年生活有了法律保障。
家住東和店鎮前樓村的八旬老人陳某,妻子早年去世,育有一男兩女,一年前,因患上老年癡呆癥,生活不能自理,子女之間因一些家庭瑣事產生矛盾,導致陳某無人照顧。多次找人從中調解無果,陳某的兒子只好請求司法所幫助調解。
東和店司法所得知情況后,迅速介入調解,并對該糾紛的前因后果進行了一番詳細調查。為盡早解決陳某贍養問題,司法所工作人員當天把陳某的子女叫到司法所進行調解。
在調解過程中,當事人曾多次因情緒激動發生激烈爭吵。為解開家庭誤解,工作人員采取了“背靠背”調解方式,面對復雜而細瑣的家庭矛盾,工作人員一方面耐心與陳某子女進行交流,傾聽他們的不同意見,同時引導他們能“多方面、多角度”地理解老人的難處。同時,司法所工作人員還向陳某子女講解《憲法》和《民法典》相關規定,使對方了解到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司法所工作人員以法為教、以理服人、以情動人,使糾紛當事人以寬容的心態對待患病的父親,正視生活的苦難, 勇敢地承擔起為人兒女的責任。最終雙方握手言和,再續親情,自愿達成贍養協議,履行對陳某的贍養義務,姐弟共同承擔老人的醫療費用。
責任編輯: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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