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不罰不行
摘要: □伊 迪 市健康街和文明大道、駿馬路的兩個交叉口都有機動車定時禁行標志。設禁行標志的目的是保證市第四中學學生的安全,但禁行標志并沒有對司機產生約束,機動車和學生搶道的現象經常發生(昨日《天中
□伊 迪
市健康街和文明大道、駿馬路的兩個交叉口都有機動車定時禁行標志。設禁行標志的目的是保證市第四中學學生的安全,但禁行標志并沒有對司機產生約束,機動車和學生搶道的現象經常發生(昨日《天中晚報》)。
著名詩人舒婷到德國訪問時發現,夜晚,大街上空無一人,機動車行至十字路口遇到紅燈,司機會停下來等綠燈亮起再駛過。不知道是否德國對闖紅燈的司機的處罰特別重,如果我們的司機能像德國的司機那樣,也不致于出那么多交通事故。
印象中交警對違章司機的處罰手段就是罰款。行至安裝了電子眼的路口,司機大多很謹慎。沒有電子眼的路口呢,司機就不會那么小心翼翼了。因為沒有交警,沒有電子眼,也許能僥幸逃脫。由此看來,罰款還是有作用的。
交通管理,我們少的不是法規,也不是標志,而是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意識。毫無疑問,有相當多的司機是為了免于罰款才遵守交通法規的。既然如此,對那些不把交通法規當回事的司機,還是罰他款讓他長個記性吧。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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