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需要“急救”?
摘要: □王旭東 /文 朱慧卿/圖 據媒體報道,10月24日清晨,昆明20歲的大三學生小劉騎電動車回家,路上不慎摔傷。一名環衛工人撥打了120,急救車很快趕來。在得知傷者身上只有30元后,急救車拒載。救死扶傷、治病救
□王旭東 /文 朱慧卿/圖
據媒體報道,
救死扶傷、治病救人是醫院的職責。但僅僅因為錢不夠,急救車就揚長而去,而且“副駕很生氣”,將漠視生命發揮到了極致,將職責拋到九霄云外。急救車“要錢不要命”,有錢才救命,徹底暴露出“利益驅動”的“屬性”。
社會公序、社會公德、職業道德以及法治,都不能對“見死不救”的急救車“見死不救”。急救車需要“急救”,一些醫院和醫生的醫德需要“急救”,醫療機構的驅利性需要“急救”。新一輪醫改和配套措施即將施行,這應該是有效的“急救丸”和能治本的“良藥”。“急救”,既是時間的抓緊,更是對癥下藥和“醫術”的高明。也就是說,新醫改施行要對癥要講究技巧。
延伸開來說,急救服務是公共服務的一種,急救服務上表現出的欠缺,也是社會公共服務機制欠佳的縮影。服務型政府公共服務的質量決定其權威性、認同性、親和性以及向心力、號召力、凝聚力,唯有人性化的公共資源與公共服務方是服務質量的標準。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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