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收之費
摘要: □伊 迪 在市練江大道東段中業花園小區居住的市民余先生遇到了一件煩心事:他要裝修房子,沒想到物業管理人員讓裝修工人每人交20元臨時通行證押金,裝修結束后按每人10元退還。因為他和裝修工人不愿交這筆
□伊 迪
在市練江大道東段中業花園小區居住的市民
現在,似乎很少有人會認為自己在某件事上處理錯了,需要糾正,相反似乎都是理直氣壯地認為自己是對的,即便公眾普遍認為他錯了,他也能找出一大堆理由來為自己辯護。鄭州養狗辦收的幾百元錢不知去向,經查部分被養狗辦工作人員以考察的名義用于游山玩水。記者問有沒有必要到風景區考察,養狗辦一名副主任心平氣和地說,適當考察是應該的。
很是佩服這名副主任的修養和雄辯了。照這名副主任的邏輯,中業花園小區物業管理人員應該對裝修工人收取臨時通行證押金。不僅對裝修人員應該收,對除業主之外所有出入小區的人員都應該收,這是為業主負責啊。將來誰到這個小區走走親戚會會朋友,先準備好鈔票,人民幣美元英磅法朗馬克歐元都準備些,物業管理人員要多少給多少,要什么給什么,而且要準備得不讓物業管理人員找零,做人要厚道,不能給人家添麻煩!雖然這種收費沒有任何依據,但這是行業潛規則啊,有了潛規則還用得著什么依據嗎?
過去有句話叫“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現在應該改成:欲收之費,何患無理!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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