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如何還
摘要: □劉 敏 15年前,黑龍江寧安市平安鄉政府為了給工作人員搞福利和與職能單位拉關系,在和平村吳晉明家的油房先后取走價值26000多元的豆油、大米。如今,油房的主人吳晉明已經去世11年,但近4萬元(包括油房
□劉 敏
15年前,黑龍江寧安市平安鄉政府為了給工作人員搞福利和與職能單位拉關系,在和平村吳晉明家的油房先后取走價值26000多元的豆油、大米。如今,油房的主人吳晉明已經去世11年,但近4萬元(包括油房設備13000多元的維護費用)欠款讓他的家人無法正常生活(
近4萬元的欠賬,有欠條,有公章,賴不掉,鄉政府沒說不還,怎么還?吳晉明去世了11年,欠款沒還清;每年還500元,還清得76年,排輩分要排到吳家的重孫輩,生生弄成了“歷史遺留問題”。我們都知道,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比解決現實問題還難。
鄉鎮政府向村民借款,這是怎樣一種借呢。商業借款?不像,沒有注明還款日期,而且這么個還法,哪個機構都無信譽可言,直奔“老賴”而去。友情出借?不可能,吳的愛人有家難歸、有地沒錢種,“哭著走出政府大門”,友情到這種程度,堪為大仁大義了。依我看,更可能是強制借款,借也得借,不借也得借,胳膊擰得過大腿嗎?
福利要搞,關系要拉,借錢也要還,政府財力有限,難道不該先保證還款,再談其他嗎?金融危機,一些地方的公務員減薪,以示與民共度時艱之決心。如此看來,共度時艱,可不是說說而已。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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