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趙作海案看刑訊逼供“零成本”
摘要: □舒圣祥 “不承認?那就打。還不說,那就再打。四五個人輪流著打,誰打累了誰歇著。”得知政府已經表示對他存在刑訊逼供之后,趙作海好像什么都敢說了。喝藥水、放鞭炮、敲木棍,各種拳打腳踢,外加
□舒圣祥
“不承認?那就打。還不說,那就再打。四五個人輪流著打,誰打累了誰歇著。”得知政府已經表示對他存在刑訊逼供之后,趙作海好像什么都敢說了。喝藥水、放鞭炮、敲木棍,各種拳打腳踢,外加三十多天不讓睡覺,各種刑訊逼供的殘酷場面一一出現在趙作海平靜的敘述里。在趙作海看來,如果一切重來一次,他仍然會選擇承認殺人。他把自己的忍辱看成是一種明智之舉。“不承認,我早死了……”
顯然,刑訊逼供在一些地方早已是普遍的潛規則。用趙作海案當年辦案刑警的話說,“叫你死,你就該死。一槍把你崩了,還說你是逃跑”。無數事實證明,他絕對沒有說大話,那些不斷發生的莫名其妙荒謬至極的“××死”就是最好的例證。
在打死人不償命的刑訊逼供機制下,趙作海選擇承認殺人,無疑是明智的選擇。盡管等到被害人“復活”的概論小之又小,但總比那些隨便給個理由就稀里糊涂“被死掉”的人強多了。
在趙作海與記者的對話里,有一句讓我印象最為深刻。記者問:“有沒有想過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趙作海答:“那是公家的事情。國家說他不行,他就不行,我說不行,也沒用。”一個公民遭非人折磨,然后被投入監牢十多年,鬧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祖墳都被刨了,如今僥幸得以沉冤昭雪,卻不能向當年那些野蠻辦案者追索權利,這是何等的權利貧困與權利悲哀!
一個值得注意的細節是,當地的政法官員這幾天非常勤快,頻繁向趙作海道歉,并不時施以數額不等的小恩小惠,“絕不回避錯案,現在就是要依法糾正這個錯案”的高調更是喊得震天響。可是我很想問一句,你們準備拿什么去糾正錯案呢?道歉外加一點兒由納稅人負擔的賠償?為什么當年的辦案者明明大多仍在系統內,且多數已獲升遷,卻從未見有一個人出來道歉?
大多數情況下,迫于公權報復的暴力淫威,刑訊逼供一般不會有任何麻煩。即使碰到打死了人的麻煩,也僅需給出一個愚蠢而荒謬的解釋搪塞即可,如“××死”。再倒霉些,碰到死人復活這種事,如趙作海案,最后亦不過是,賠償由納稅人來出,道歉由部門集體來做——總而言之,榮譽利益皆是個人的,責任過失卻是集體的,刑訊逼供對個人而言完全“零成本”,這才是關鍵之處。
遏制刑訊逼供泛濫,機制完善方面要做的有很多,比如保護律師或親屬不在場時的公民沉默權,比如加強對個別惡警的處罰力度和監督等。但眼下最重要的一件事應該是,將那些無視司法程序與規章制度的惡警從部門集體的隱身保護中拉出來,公開當年那些辦案人員名單,特別是實施刑訊逼供的惡警名單,讓其為自己的違法行為依法承擔法定責任。對趙作海案,有關部門應該拿出一個公開處理相關當事人的名單。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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