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批評的“知易行難”
摘要: 胡殿文人民有批評政府的權利是不容置疑的。毛澤東那句“我們一切工作干部,不管職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務員”就是證明。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溫家寶總理指出,要建設服務型政府,創造條件讓人民
胡殿文
人民有批評政府的權利是不容置疑的。毛澤東那句“我們一切工作干部,不管職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務員”就是證明。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溫家寶總理指出,要建設服務型政府,創造條件讓人民批評監督政府,這種將政府工作自覺置人民群眾監督之下的坦誠態度值得期待。不少領導干部在不同場合表示,歡迎媒體監督政府,多反映百姓呼聲。這顯示出中國政府在進一步推行以人為本、廣開言路、推進民主政治,打造責任政府的決心。
批評政府是現代國家每一個公民的權利,也是現代政府自我檢視、自我完善的必要環節。我國憲法規定,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行政監察法和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對公器私用打擊報復批評者的官員進行處罰。讓人民真實善意充分地批評政府,幫助政府改進工作,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第一,政府的工作要盡量做到公開透明,加大政務公開的力度,及時公開政務信息,完善各類公開辦事制度和行政復議制度,做到每一個執政程序都要讓群眾知道,群眾可以介入,讓群眾有發言權。其二,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讓權利在陽光下運行。上海每出臺一個政策后,都會非常注意網上的評價,尤其是網絡上的言論,會適時對所有政策進行實事求是地評估。其三,要認真受理群眾的批評,讓群眾的批評、監督、意見,能夠得到認真地采納,得到政府的尊重,讓群眾感受到作為公民的榮譽感。其四,讓人民批評政府,就要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要做到違法必究,讓批評者不再擔心打擊報復,讓報復者付出慘重代價。但人們心知肚明的是,讓人民批評政府往往“知易行難”。究竟難在何處?
有專家指出,有三個方面的條件有待進一步完善。首先是信息平臺,這是一個基本條件。只有讓大家充分了解政府在做什么,怎么做的,才能夠談得上去批評、監督。其次是需要有一個協商制度,一些重大的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民生事項,其決策制定應當通過聽證、協商等方式來產生。再次是要有一個參與機制,讓社會公眾及廣大的非政府組織都能夠廣泛參與進來。專家畢竟是專家,他們的意見就有可操作性,對于敞開批評監督渠道,意義非凡。然而,問題的關鍵似乎還不在這里。
批評之難,難在認識上的誤區。曾幾何時,批評政府是一個禁區,人們在記取了多少慘痛的教訓中對此戰戰兢兢、噤若寒蟬。如今,這沉重的一頁終于翻過去了。對政府的質疑、監督、問責、批評之聲,早已屢見不鮮、不絕于耳,尤其是互聯網興起之后。不過,客觀地看,對政府的批評,畢竟還不是那么容易,言路不暢,障礙多多,甚至還會擔風險。很多基層政府把批評視為洪水猛獸,千方百計抵制批評。為此,各級政府絕不允許設置林林總總有形無形的障礙,要讓人民的批評直達決策層。
批評之難,難在身體力行上。說得多,做得少,落實得更少,這似乎是一個通病,也是人們的擔心之處。坊間有句話叫“欲使人下水,自己先脫衣”,這句話說的是率先垂范的作用。改革開放需要干部們帶頭推動、銳意進取。對官場上的陋習,也需要干部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這種帶頭不是可有可無,而是十分必要;不是被動的,而是主動的。時下,干部說真話越來越難。在一些地方,創造出的好條件也常成為“擺設”。比如新聞發言人制度反而成為阻礙新聞采訪的理由,“網絡新聞發言人”的回復千篇一律,干部的博客不設評論和跟帖功能等。客觀而言,不是所有干部都不想說真話,而是一些人擔心惹麻煩,怕上司難堪,怕丟掉“面子”。因此,牢固樹立一切從人民利益出發的理念,才敢堅持真理,時時不忘“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才能敢說真話,樂于接受公眾的批評。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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