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斥庸官豈能與“謾罵”畫等號
摘要: □盧荻秋 “不要臉,這樣的官員就是不要臉!他不配當官員!”“你不好好為人民服務,你下去!滾蛋!”向來以言辭犀利著稱的主持人萬峰,因在電視節目中向富陽市發改局物價監督檢查分局局長
□盧荻秋
“不要臉,這樣的官員就是不要臉!他不配當官員!”“你不好好為人民服務,你下去!滾蛋!”向來以言辭犀利著稱的主持人萬峰,因在電視節目中向富陽市發改局物價監督檢查分局局長公開“開罵”,而成為爭議人物。(10月29日《南方都市報》)
中國人歷來講究溫良恭儉讓,即便是怒火中燒,也不大習慣在公開場合下發作。因此,電視節目主持人現場發飆,向被采訪對象進行言辭凌厲的語言攻擊,確屬少見。不過,有人把此歸入“謾罵”一類,卻不妥當。
當年,魯迅先生曾被某些“裝出公允笑臉”的人譏諷為“常常無故罵人”的“紹興師爺”。為此他在《花邊文學·謾罵》一文中特地對“謾罵”做過界定,說:“假如指著一個人,說道:這是婊子!如果她是良家,那就是謾罵;倘使她實在是做賣笑生涯的,就并不是謾罵,倒是說了真實。”意思是說,如果說的是真相,那只能算作怒斥,而非不問青紅皂白的潑婦罵街。
一個物價部門官員,對自己所分管的事關民眾切身利益的停車亂收費問題,居然聲稱“什么都不知道”,顯然要么是尸位素餐履職不力,要么是詭言巧辯推卸責任。那么這樣的政府官員,就很難說是稱職的。
由此我們再看萬峰怒罵,顯然并非故意找茬,更非缺乏理智。正如他自己所說,之所以在節目中發火,是因為“對方的官僚作風很嚴重,不作為,不具備職業素養,還敢明目張膽地忽悠,應該被罵”,自己生氣“其實是為了表明一種態度,是對丑惡現象的一種抗議和憤怒”。
其實,萬峰所罵的“這樣的官員”在官場絕非極個別,他們“占位”卻不“到位”,身負重責卻得過且過。所以,與其爭論萬峰該不該在節目中罵人,不如好好查一查這位物價局長為何一問三不知。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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