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上訪罪”挑戰濫權極限
摘要: □志 靈 11月7日,湖南省永州市農民唐封銀被關進拘留所。永州市公安局冷水灘分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稱,唐封銀夫婦“準備上訪,其行為擾亂了公共場所秩序”。對此,當事人的妻子譚美淑大呼冤枉。
□志 靈
對此,當事人的妻子譚美淑大呼冤枉。“難道找記者犯法?我們也只是‘準備上訪’就被拘留,如果‘上訪成功’那還不是要判刑?”
不得不承認,一些地方對于群眾上訪越來越敏感,敏感到甚至要以各種匪夷所思的理由來應對。雖然我們之前也看慣了一些地方對上訪行為過度敏感的亂象,比如說把上訪人員鑒定為精神病、對上訪者進行跟蹤盯梢甚至強行遣返,還包括剛剛被曝光的陜西省富平縣公示上訪者并視為具有普法效應的合法行為等等。但是,說到底,這些針對的都是已經上訪甚至多次上訪的人員,而永州又把打擊范圍擴大化了。
想想真挺恐怖,既然“準備上訪”可以因為“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拘留,那么,我估計很多人都存在著隨時被拘留的可能。相信每個人都有這樣的經歷,在與別人發生沖突后,難免會自覺不自覺地流露出“你就等著瞧吧”的情緒。按照“準備上訪”有罪的邏輯,這些“準備鬧事”的人,是不是也涉嫌違法,面臨著被拘留的命運?
活躍的人類思維,不可能總是一天到晚想“美好得無以復加”的事情,總會時不時開些小差,想一些陰暗甚至是違法的事情。但按照常識,對于絕大多數人來說,這樣的想法能轉化實際行動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如果這樣的行為都能夠被視為“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那就太離譜了。唯一能夠對此作出合理性解釋的是,權力根本沒有受到任何有效的制約。為了維護自己的所謂“尊嚴”和“政績”,可以任意解釋法律、創設罪名,對不服從者進行打擊報復。可見不受約束的權力總會變著花樣濫用它。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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