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而不聽,別糟踐了“民意”
摘要: □易艷剛 近年間,“民意”這個元素越來越多地被納入公共政策的制定過程中,無論是設置征求意見環節、網絡問政、社會調查還是越來越頻繁的聽證會,都屬于“集民智、聽民意”的有益實踐。從
□易艷剛
近年間,“民意”這個元素越來越多地被納入公共政策的制定過程中,無論是設置征求意見環節、網絡問政、社會調查還是越來越頻繁的聽證會,都屬于“集民智、聽民意”的有益實踐。
從社會治理的角度來說,最大限度地尊重和吸納民意,是避免公共政策倉促上馬的最佳方式,也是少走彎路、減少公共資源浪費的有效途徑,值得肯定和推廣。然而,在盤點近日的新聞時,我們卻萌生這樣一種隱憂:在某些場合,“民意”這個好詞是否被“掛羊頭賣狗肉”了?甚至被挾持了、被玷污了?“民意”,成了某些地方某些部門推行自己“小算盤”的幌子。
最能證明這種想法并非杞人憂天的是各種聽證會,尤其是民生用品的調價聽證會。按照常理,合理的價格調整應該有漲有跌,但國內絕大多數聽證會都淪為了通往漲價的“最后一公里”。這種“聽證會”變成“聽漲會”的不良風氣,備受公眾質疑。蘭州市政府上周的一項政策更是增強了公眾“被忽悠”的感覺——蘭州市政府近日決定將天然氣價格上調30%,其依據竟然是2008年的一次聽證會。此舉被網友戲稱為“回憶式聽證”。
將兩年前的聽證結果奉為漲價理由,恰恰說明了當地有關部門在謀求漲價合法性過程中的“不擇手段”。是否尊重民意似乎已經不是他們最關心的問題了,只要能夠“為我所用”,塵封多年的聽證結果也可以理直氣壯地當作漲價的“令箭”。
除了聽證會,各種“征求意見”的活動也時常被認為有作秀的嫌疑。上周三,衛生部監督局網站對是否禁止使用面粉增白劑公開征求意見。令人不解的是,征求意見稿擬設置1年左右的政策調整實施時間——即含有增白劑的面粉仍將在百姓的餐桌上停留一年。
從輿論的反饋來看,這個所謂“征求意見”環節的姿態無疑是正確的,但并沒有得到公眾認可。一些網友質疑,既然多項調查都表明公眾反對面粉中使用增白劑,不少專業人士也論證過增白劑的危害,為何不能盡快出臺政策予以禁止?設置一年的緩沖時間,究竟是真的尊重百姓的意見,還是以此為借口維護某些增白劑企業的利益?
治理交通擁堵需要征求公眾意見,修改拆遷條例也要征求意見,就連是否禁止面粉增白劑都要征求意見,形式上的功夫做得很足,但更關鍵的是要看到底有多少民意真正被采納。就拿備受關注的“新拆遷條例”征求意見來說,一年多時間過去,已經是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了,公眾參與的熱情很高,也提了不少意見和建議,但我們無從知道哪些意見已被采納、哪些未被采納,更不清楚其中的原因。
如果征求意見“征”而不“聽”,對此抱有期待的民眾恐怕會感到“很受傷”。畢竟,公共政策一旦出臺就將影響到每一個人的日常生活。如果民意總是缺席,僅靠個別人“拍腦袋、拍胸脯、拍大腿”來制定政策,難免會埋下各種隱患。
“民意”是一個好詞,順應民意是某項政策、某個部門獲得公信力的來源。為民意的表達鋪設各種便捷的通道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真”聽民眾的反饋意見。從中吸取民間智慧,修正原先的主觀設想,才是讓公共政策“接地氣”的不二之選,也唯有如此,才能讓公共政策更“親民”,更容易被公眾接受,更容易推行。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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