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為”字圖奮起
摘要: 振奮精神 真抓實干 加快發(fā)展系列評論之二突出“為”字圖奮起祝 平(一)“為”,就是要干事創(chuàng)業(yè),忠誠履責,這既是一種寶貴的品質,更是做好每一項工作的基本要求。責任是一種強大的導向力
振奮精神 真抓實干 加快發(fā)展系列評論之二
突出“為”字圖奮起
祝 平
(一)“為”,就是要干事創(chuàng)業(yè),忠誠履責,這既是一種寶貴的品質,更是做好每一項工作的基本要求。
責任是一種強大的導向力量,有了責任意識,就會有壓力感、驅動力、戰(zhàn)斗力;有了責任意識,就能有效推動工作落實。“各自責則天清地寧,各相責則天翻地覆。”責任心是破解難題、打好硬仗的重要保證。古人說:“大事難事看擔當,順境逆境看襟懷。”在機遇與挑戰(zhàn)并存、風險與發(fā)展同在的關鍵時期,迫切要求廣大干部大義擔當,用超常之功作非凡之為!
(二)“為官一日,盡責一天。”“為”就是造福一方,“為”就是安民惠民,這是一個合格干部的基本素質。
無論是黨的高級干部孔繁森,還是基層干部沈浩,都是因為敢擔當、有責任心,才能夠在不同的崗位為黨為人民做出了不平凡的業(yè)績,成為我們學習的榜樣。一個干部缺乏責任意識,就會滿足于“混日子,守攤子”,平平安安占位子,忙忙碌碌裝樣子,疲疲塌塌混日子。
一個干部是否稱職,關鍵是看他敢不敢負責,有沒有責任心,是否有所作為。當今之時,駐馬店要搶抓機遇,加快發(fā)展,更需要干部增強責任意識。
(三)“為”是干部人生價值的體現。職位是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舞臺,崗位是成長進步的平臺。要樹立“有為才有位”的意識,把每一個工作崗位當成奮斗的舞臺,把每一項本職工作作為奉獻的途徑,在服務社會中體現人生的價值。
干好工作是本分,干不好工作是失職。領導干部要珍惜黨和人民為自己提供的舞臺,牢記宗旨,不辱使命,愛崗敬業(yè),樂于奉獻。
要常思身居何位、該干何事、應負何責,把心思放在研究問題、推動工作、加快發(fā)展上。把身居的“官位”和手中的權力,作為干事創(chuàng)業(yè)、富民強市的平臺和載體,年年歲歲不忘為國分憂,時時刻刻不忘為民謀利。
(四)“為”就是盡責,“為”就是精業(yè),“為”就是奉獻,“為”是一個干部的永恒主題。
盡責就要敬業(yè)。朱熹云“專心致志,以事其業(yè)”。沒有較強的敬業(yè)精神和工作責任心就不可能做好本職工作。唯有時刻保持崗位意識,忠于職守,才對得起自己的工作,對得起自己的崗位。敬業(yè)就要精業(yè)。只有精業(yè),工作才有底氣,事業(yè)才有生機。敬業(yè)就要奉獻。只有將個人的價值與自身的職責結合起來,聰明才智才會充分發(fā)揮,生命價值才能得以完美展現。
(五)“為”就要一種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激情。四平八穩(wěn)、不溫不火勢必貽誤戰(zhàn)機;碌碌無為、甘于平庸勢必一事無成。保持昂揚向上、奮發(fā)有為的精神,是工作崗位對領導干部的要求,也是領導干部實現人生價值的內在需求。
毛澤東說,人是要有點精神的;鄧小平說,沒有一股氣呀、勁呀,就走不出新路好路。這“精神”,這“勁”、這“氣”,就是領導干部的激情。在工作中,冷靜的分析、科學的決策固然重要,但只有融入情感的力量、保持激情的狀態(tài),才能體會到其中的溫度與厚重,才能激蕩起讓人臥不安枕、夜不能寐的夢想與抱負。要培養(yǎng)造就一批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高素質干部隊伍,激發(fā)干部活力,飛揚創(chuàng)業(yè)熱情。
(六)“為”是一種執(zhí)行力,只有奮發(fā)有為的人,才能做到“改革有膽識、創(chuàng)新有本事,工作有思路、執(zhí)行有力度”。三分決策,七分執(zhí)行。在經濟轉型的關鍵階段,重大決策執(zhí)行有力,就能快人一步,搶占先機。領導干部一定要思想上重執(zhí)行,行動上真執(zhí)行,工作上會執(zhí)行,以執(zhí)行創(chuàng)實績。
千磨萬擊還堅勁,任爾東西南北風。各級干部要有“敢做敢為”的雄心壯志,為人不敢為,為人不善為,為人不能為。干部要敢作敢為,敢想敢干、敢闖敢試,不怕擔風險、不怕遇挫折。要以寬闊的胸襟、無私的情操、果敢的作風、恢弘的氣魄,謀劃決斷,親力親為,立說立行,求實求效,“為”中進取,“為”中奮起。
(七)風雨兼程創(chuàng)業(yè)路,砥礪奮進壯士心。
以公為重、以私為輕就能夠扛起責任;以責任為重、以官帽為輕就能夠擔起使命;敢于負責、勇于擔當就能夠激情滿懷、豪氣橫生。只要我們時刻把“為”字銘刻在腦海里,落實到行動中,振奮精神,真抓實干,就能夠在加快天中崛起中大有作為。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fā)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yè)(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fā)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