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謠不傳謠 講文明樹新風 網絡安全
首頁 新聞 評論

時評:禁煙應學查“酒駕”

2014-05-11 12:2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guanli
發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訂閱《駐馬店手機報》,每天1毛錢,無GPRS流量費。

摘要:   吸煙有害健康——至今未得到絕大多數國人的重視。據衛生部日前發布的我國首部《中國吸煙危害健康報告》,全球每年因吸煙死亡的人數高達600萬,我國則突破了100萬。  去年,“室內公共場所

  吸煙有害健康——至今未得到絕大多數國人的重視。據衛生部日前發布的我國首部《中國吸煙危害健康報告》,全球每年因吸煙死亡的人數高達600萬,我國則突破了100萬。

  去年,“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和“醉駕入刑”雙雙引起關注。然而實施一年來,彼此效果卻大不相同。去年5月1日至今年4月20日,全國公安機關共查處酒后駕駛35.4萬起,同比下降41.7%。其中,醉酒駕駛5.4萬起,同比下降44.1%。在一些大城市,法律的震懾和教育效果更加明顯,比如北京、上海等地查處的酒后駕駛和醉酒駕駛數量,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分別在50%、70%以上……而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卻還停留在“紙上談兵”階段。

  于是,筆者不由想到,如果各地由公安干警或其他執法人員,像查酒駕一樣檢查公共場所吸煙情況,結果會如何呢?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之所以雷聲大、雨點小,原因或許是多方面的,但歸根結底,還是因為新規缺乏剛性的處罰細則,以及有關方面監管意識淡薄或監管力度不夠。

  吸煙有害健康的道理盡管人人皆知,但對煙民來說,煙癮上來了,很少有人能控制得住。想吸就吸,根本意識不到不僅危害自己,還危害了別人。而不吸煙的,誰又能主動勸阻他人吸煙呢?尤其是在飯店等場所以及熟人之間,誰能拉下臉來勸阻他人吸煙?現在大家都知道醉駕是違法犯罪,所以不對駕車者勸酒了,但對于吸煙,明知有害健康,卻狠不下心來勸阻,關鍵在于有關部門監管及處罰力度不夠。

  其實,在控煙問題上,也有一些地方做得比較好。比如哈爾濱市擬規定,在旅館的住宿房間、餐飲場所的單間餐廳吸煙的,旅館或者餐飲場所的經營者可以按照旅館的日住宿費、該次餐飲消費額的一倍收取清潔勞務費。出租車駕駛員在車內吸煙的,乘客有權拒付車費;乘客在出租車內吸煙的,出租車駕駛員有權阻止乘客吸煙或者勸其離開。

  港臺地區的做法,更值得我們學習。比如香港規定,任何人不得在公共場所吸煙或攜帶燃著的香煙、雪茄、煙斗,否則最高可被處以5000港元的罰款。臺灣則規定,三人以上室內職場及公共空間禁煙,違者處以2000元至1萬元新臺幣的罰款。為了有效禁煙,臺北還發起民間力量加入勸誡行列。民眾只要拍到煙民在公共場所吸煙,將吸煙的照片提交到相關部門,即可獲得1萬元以上的現金獎勵。

  由此可見,有效禁煙的辦法不是沒有,只是有關方面沒有真正引起重視,拿出切實可行的懲戒措施。如果能像禁止酒駕那樣,施行“鐵腕”來切實禁止公共場所吸煙,效果肯定會與現在大不一樣。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新華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點贊

  • 高興

  • 羨慕

  • 憤怒

  • 震驚

  • 難過

  • 流淚

  • 無奈

  • 槍稿

  • 標題黨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返回首頁
相關新聞
返回頂部
主站蜘蛛池模板: 壤塘县| 平遥县| 东乡| 岐山县| 晋州市| 阿瓦提县| 尉犁县| 溆浦县| 太白县| 昭通市| 澄城县| 兴海县| 册亨县| 和政县| 中阳县| 通化县| 通州市| 霸州市| 民丰县| 泸水县| 屏南县| 阿图什市| 马关县| 涟水县| 饶阳县| 莱西市| 托克托县| 会同县| 清苑县| 东乡县| 宁强县| 太仓市| 博白县| 磐石市| 从化市| 余庆县| 理塘县| 琼海市| 定日县| 镇远县| 永胜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