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公推遴選市管學校行政處級領導干部公告
摘要: 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選拔優秀年輕干部的力度,優化市管學校領導班子結構,不斷拓寬視野,廣開渠道,實現市管學校領導人員優中選優,市委決定面向全市公推遴選市管學校行政處級領導干部。現公告如下
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選拔優秀年輕干部的力度,優化市管學校領導班子結構,不斷拓寬視野,廣開渠道,實現市管學校領導人員優中選優,市委決定面向全市公推遴選市管學校行政處級領導干部。現公告如下:
一、選拔的職位和人數
共10個職位,其中2個正處級學校校長職位、4個正處級學校副校長職位和4個副處級學校校長職位。分別是:
1.駐馬店高中校長1名、副校長 3名(含分管業務副校長1名)。
2.駐馬店市第二高中校長1名、副校長 1名。
3.駐馬店市第四高中校長1名。
4.楊莊高中校長1名。
5.駐馬店市農業學校校長1名。
6.駐馬店市體育運動學校校長1名。
二、選拔的范圍、基本條件和報名資格
(一)范圍
駐馬店市范圍內凡符合任職資格和條件的人員均可參加公推遴選。
(二)基本條件
報名人員應當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
(三)報名資格
1.駐馬店高中校長、駐馬店市第二高中校長職位的報名資格:
(1)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2)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5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市教育主管部門、市管學校中現任副處級以上干部,現任省級示范性高中校長;
(4)具有教育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5)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學管理經驗。
2.駐馬店高中副校長、駐馬店市第二高中副校長、駐馬店市第四高中校長、楊莊高中校長、駐馬店市農業學校校長職位的報名資格:
(1)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2)年齡在48周歲以下(196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市管副處級以上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市教育主管部門機關現任正科實職干部、所屬科級單位主要負責人或副處級單位領導班子成員,駐馬店高中、駐馬店市二高現任正科實職干部(限報本單位空缺副處級副職),現任省、市級示范性高中校長(限報正處級高中副職職位)。
(4)擬新提任行政正職或分管業務工作的副職要有相應專業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3.駐馬店市體育運動學校校長職位的報名資格:
(1)具有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2)年齡在48周歲以下(196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市管副處級以上學校領導班子成員,市體育主管部門機關現任正科實職干部、所屬二級單位主要負責人;
(4)擬新提任校長職務人員要有相應專業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三、選拔的程序
(一)自薦
在全市范圍內符合條件的干部根據職位要求對照自身條件,選擇自薦的職位,填寫《駐馬店市公推遴選市管學校行政處級領導干部自薦登記表》。所有自薦人員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二)資格審查
在自薦的基礎上,根據缺職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由市公選辦進行資格審查,確定人選。對報名人選數量每職位少于3人時,該職位不再進行公推遴選,選拔方案另行制訂。
(三)履歷業績分析評價
市公選辦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根據年齡、學歷學位、職級職稱、工作經歷和專業學術水平等評價要素進行履歷、資歷分析評價,并逐人形成履歷業績分析材料。
(四)系統黨委(黨組)推薦和組織認定
市公選辦向空缺職位系統黨委(黨組)提交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的履歷業績分析材料,征求系統黨委(黨組)的意見,由空缺職位系統黨委(黨組)研究推薦進入正處級正職、副處級正職職位前3名的人員和進入正處級副職職位前5名的人員。市委組織部對空缺職位所在系統黨委(黨組)推薦的人選進行研究認定,確定進入面試、系統內民主推薦和群眾認可度測評的人選。
(五)實地調研
差額人選圍繞空缺職位工作職責、行業特點、事業發展和任期目標等相關問題,到空缺單位進行實地調研,根據調研情況撰寫競職報告。
(六)面試、民主推薦和群眾認可度測評
對組織遴選后的每個職位差額人選,進行面試(包括競職演講和現場問答)、民主推薦和群眾認可度測評,滿分100分。
市委組織部根據面試、民主推薦和群眾認可度得分的情況,按職位得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2的比例研究確定考察對象。本項得分最后按40%記入總成績。
(七)量化考察
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考察組,對確定的考察人選進行綜合考察。考察工作實行全程量化,滿分為100分計分。本項得分最后按60%記入總成績。
(八)研究決定
考察結束后,市公選辦按總成績得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提交市委組織部,副處級職位擬任人選由市委組織部部務會議研究決定,正處級職位擬任人選根據總成績排出順序由市委組織部部長辦公會研究后提交市委常委會差額票決。
(九)任前公示
擬任人選經市委或市委組織部研究確定后,在一定范圍內進行任前公示。
(十)任命
擬任職人選經公示沒有發現影響任職問題的,按照有關程序辦理任用手續;確有影響任職問題的,取消任職資格。
四、待遇和管理
對新任職務的干部,實行聘任制,聘期三年,第一年為試用期,期間享受相應待遇。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現職的,正式辦理聘任手續;不勝任現職的,免去試用職務,一般按試用前職務層次安排工作。聘期內實行聘期目標管理,三年后,經考核合格的,繼續聘任;完不成任期目標的,不再聘任。
五、報名時間和辦法
報名時間:2009年8月4日至8月10日。
凡符合基本條件和報考資格者均可報名。市直單位報名人員材料經主管部門黨委(黨組)審查把關后,直接到市公選辦報名;縣區報名人員材料經所屬縣區委組織部審查把關后,統一報市公選辦。
市公選辦辦公地點:駐馬店市文明大道中段天龍大酒店對面商業銀行2號樓5號會議室。
咨詢電話:0396-2600927
0396-2865090
0396-2865091(傳真)
報名者應詳細填寫《駐馬店市公推遴選市管學校行政處級領導干部自薦登記表》,一式2份(登記表網上下載地址:http://www.zhumadian.gov.cn或http://zmd.dahe.cn)。報名時,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職稱證書、科研成果證書、立功受獎證書、相關任職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證明本人符合報名條件的有關資料,同時提供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6張及個人聯系方式。
駐馬店市公推遴選市管學校行政
處級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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