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驛城區民政局關于2009年度城鄉低保復核認定的公告

2014-05-11 19:06 來源:天中晚報 責任編輯:guan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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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為進一步提高城鄉低保規范化管理水平、準確核定低保人數、加強動態管理、實施分類施保、實現應保盡保,驛城區民政局根據市政府統一安排,決定在5月中旬前對全區(含市直)城鄉低保對象進行全面復核認定。現將有

為進一步提高城鄉低保規范化管理水平、準確核定低保人數、加強動態管理、實施分類施保、實現應保盡保,驛城區民政局根據市政府統一安排,決定在5月中旬前對全區(含市直)城鄉低保對象進行全面復核認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現有城鄉低保戶要在2009330前向所居住的村(居)委會提交書面申請和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低保證、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證、殘疾證、收養證等有效身份證件。

2.積極配合村(居)委會、鄉鎮辦民政所及區民政局調查人員入戶調查生活狀況,積極提交房產證、下崗證、房屋租賃合同、收入證明等經濟狀況證明材料。

3.積極回答調查人員詢問,并提交調查人員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對無故不提交證明材料、拒絕配合甚至以種種理由阻撓調查人員調查的,視為自動放棄低保待遇。

4.望廣泛宣傳告知,并歡迎社會各界人士監督。

咨詢、舉報電話:2828502  3306939

特此公告

                                                   駐馬店市驛城區民政局

 2009323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天中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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