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打擊網絡傳銷受省政府表彰
摘要: 本報訊 (記者 張 勇 通訊員 王艷華)近日,從全省打擊傳銷工作聯席會議上傳來喜訊,市工商局被省政府打擊傳銷辦公室評為查辦“7·10”特大網絡傳銷案件先進集體。據介紹,2011年7月10日至201
本報訊 (記者 張 勇 通訊員 王艷華)近日,從全省打擊傳銷工作聯席會議上傳來喜訊,市工商局被省政府打擊傳銷辦公室評為查辦“7·10”特大網絡傳銷案件先進集體。
據介紹,2011年7月10日至2012年4月,市工商局在省工商局和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依法對江西精彩生活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利用“太平洋直購官方網”從事傳銷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簡稱“7·10”特大網絡傳銷案),作出沒收違法所得3370.8萬元、罰款200萬元的處罰決定。“7·10”特大網絡傳銷案是我省近年來查辦金額最大、社會影響最大的一起傳銷案,創造了河南省查處網絡傳銷案件的歷史。該案的成功查處,有力地打擊了傳銷違法行為,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保障了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為加快中原經濟區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做出了積極貢獻。
責任編輯:lidong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