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就審計監管問題形成初步共識
摘要: 備受關注的中美審計監管會談情況終于在全球股市遭遇“黑色星期一”的日子里得以披露。周一晚間到昨日凌晨,中美兩國相關部門先后發布了7月11日到12日審計監管會談的相關情況,其中提及,雙方在保
備受關注的中美審計監管會談情況終于在全球股市遭遇“黑色星期一”的日子里得以披露。周一晚間到昨日凌晨,中美兩國相關部門先后發布了7月11日到12日審計監管會談的相關情況,其中提及,雙方在保護投資者利益,提高公眾公司會計審計質量,加強信息披露方面有共同目標。
會談未達成實質性內容
7月11日至12日,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管委員會(PCAOB)和美國證監會赴京與中國證監會、財政部進行會談,雙方分別介紹了本國審計監管的有關制度和程序,并就如何加強跨境審計監管合作交換了看法。主要內容是介紹各自的審計監管體系和內容。
實際上此次會談未達成實質性內容,中國監管層在開放審計監管權限上仍存疑慮。雙方在進一步溝通上僅提出“探討”,包括互派觀察員,觀察對方監管機構實施會計師事務所檢查等,未做出進一步安排。
跨境監管分歧由來已久
此前據媒體報道,中美雙方的一個巨大分歧在于,美國想對位于中國的PCAOB注冊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聯合調查,而中國希望美國接受中方單獨完成監察數據和評估。
根據2002年生效的塞班斯法案要求,在美上市的公司必須使用在PCAOB注冊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現有涉及87個司法轄區900多個非美審計公司在PCAOB注冊。美國對跨境監管的要求由于在美市場的中概股今年屢現財務問題而得到空前關注。
2004年PCAOB向非美國公司開放注冊之后,就一直尋求對注冊的會計師事務所等進行審查。但中國證監會并未同意聯合檢查。
可對比的是,此前在同一主權下,香港與內地的跨境審計檢查仍基于2007年簽署的合作諒解備忘錄,其中提到香港證監會可請求中證監協助在內地獲取其調查所需的信息,而非直接調查或者聯合調查。
2010年底港交所接納內地會計準則時,兩地簽署備忘錄規定,香港監管機構調查內地會計師事務所時,應通過財政部收集資料。香港會計師公會等可依法調查內地會計師事務所,但無處罰權。
■ 背景
對話無關中概股風波
7月11日-12日中國證監會、財政部與PCAOB、SEC的對話得以實現,全賴第三次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
2010年5月進行的第三次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成果中,中美雙方表示將就審計監管等方面展開對話,爭取就跨境審計監管合作達成協議。隨后雙方開始在這一領域進行接觸。
而2011年爆發的中國概念股風潮恰逢其會。在7月份會談之前,美方代表團領隊弗格森在出發之前接受媒體記者采訪時指出,中國概念股的問題并不是此次對話的中心問題,對話更關注廣泛層面上的財務可信度,會談中甚至不一定會提及中國概念股的問題。
周二凌晨中美雙方共同發布的通告中,也沒有提到關于中國概念股及相關問題。(吳敏)
責任編輯:lidong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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