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康委員:推進“省管縣”從財政向行政過渡
摘要: 2月26日,賈康出席由新華社經濟參考報、廈門大學、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共同舉辦的“中國宏觀經濟高層論壇———控制通脹與保障民生”。 王浩然 攝 全國政協委
2月26日,賈康出席由新華社經濟參考報、廈門大學、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共同舉辦的“中國宏觀經濟高層論壇———控制通脹與保障民生”。 王浩然 攝
全國政協委員賈康邊走邊回答媒體記者的追問,偶爾微微俯身,眼鏡片后透著專注傾聽的神態,不茍言笑。他的回答大多只寥寥數語,從無贅言,也從不高談闊論。
作為2010年1月8日中央政治局 第 十 八 次 集 體學 習 “ 財 稅 體 制改 革 ” 專 題 的 講解 人 之 一 , 賈 康關 于 “ 十 二 五 ”時期中國財稅改革與發展問題的看法一直飽受關注———“兩會”前夕,《經濟參考報》記者終于有了與他交流的機會。
站在從“十一五”規劃轉入“十二五”規劃這一重要時點,在財稅改革與發展方面,賈康認為,首要的便是加快財稅體制的改革,鞏固和完善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配套的分稅分級財政體制。
“我們需要按照明確方向、服務大局、整體設計、協調聯動、積極穩妥、循序漸進的原則,進一步深化省以下分稅分級財政體制的改革,推進省直管縣、鄉財縣管等改革措施。”賈康說。
按照此前財政部2009年公布的時間表,2012年底前,力爭全國除民族自治地區外全面推進“省直管縣”財政改革。隨著上述時間節點的臨近,如何順利實現這一目標正受到越來越多的人關注。
“這一改革進展和成效都比較明顯,但改革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賈康坦言,特別是以四川、河北、河南等為代表的轄縣大省,在實行“省直管縣”財政改革后,由于省級面對的管理單元增加、管理幅度(半徑)拉長而遇到了一些矛盾。
對于問題的具體表現,這位“力求理論緊密聯系實際的財經研究工作者”自然而然地結合去年在某省的實地調研講了起來,夾雜著少有的形象化口語表述:除改革后省級財政管理單元的增加和管理半徑的擴大,致使省級財政感覺應對困難外,財政“省直管縣”與行政“市管縣”之間的體制性摩擦問題也比較突出,“縣級的工作難度增大,面對省市兩個‘婆婆’,有些關系不好處理。”
不僅如此,設區市與直管縣之間“爭收爭利”現象日益顯現,市域內的跨區域公共產品提供出現矛盾。此外,縣級工作人員對省級機關有“距離感”,“改革后,直管縣財政部門工作人員要直接‘跑廳’,往往開始的感覺是‘差著輩兒’了,不熟悉,有拘束感和距離感。”
但是,賈康強調,對于上述轄縣大省在“省直管縣”財政改革過程中暴露出來的困難和問題,需要予以正確分析和認識。
在他看來,針對以四川、河北、河南等省為代表的轄縣大省在實施“省直管縣”財政改革過程中遇到的管理半徑難題,最根本的解決辦法是酌情調整這些省份的縣級行政區劃,減少縣(市)數量,擴大縣(市)規模,以降低“省直管縣”財政體制下的管理對象總量,直至合理、可控范圍之內。
當然,在轉變政府職能基礎上進一步明確省、市、縣政府間的職責權限,充分發揮設區市在區域協調發展中的帶動作用,通過試點逐步推進“省直管縣”從財政向行政的過渡等同樣應引起重視。
賈康認為,在財政層級結構“扁平化”的過程中,進一步理順政府間財政分配關系,在中央、省、市縣各級實現事權合理配置、財權與事權相順應、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導向下,加快構建地方稅體系,打造地方支柱稅種形成主體財源,并適當提高地方稅政管理權,同時強化和優化中央、省兩級自上而下的轉移支付制度,建立縣級財力保障制度。“十二五”期間,應使從中央到基層的三級財政框架,和其中“一級政權、一級事權、一級財權、一級稅基、一級預算、一級產權、一級舉債權”的內洽機制,大體成型。 (記者 王濤)
責任編輯:lidong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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