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毀地建攪拌站 治理違法占地須徹底
摘要: 群眾反映遂平縣車站街道辦事處干部毀地建攪拌站的問題:2011年10月,遂平縣車站街道辦事處付莊村委干部王某圈占村集體60畝耕地,建混凝土攪拌站。遂平縣政府反饋:經查,該地塊以前是林地,王某等人擬在此建設
群眾反映遂平縣車站街道辦事處干部毀地建攪拌站的問題:2011年10月,遂平縣車站街道辦事處付莊村委干部王某圈占村集體60畝耕地,建混凝土攪拌站。
遂平縣政府反饋:經查,該地塊以前是林地,王某等人擬在此建設混凝土攪拌站。因不符合相關土地政策,2013年1月份,縣國土局對其進行制止并下達了處罰決定。但其現在又私自搭建板房,部分地面鋪設了沙礫。針對該現象,縣政府已責令其立即停止一切施工活動,并撤離人員,拆除板房,恢復林地。
點評:干部毀地建攪拌站,容易在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所幸當地國土局執法到位,制止了一起嚴重違法占地的干部帶頭違法的行為。普法教育已開展這么多年,想必是干部知法犯法,對這種違法行為不應僅僅制止了事,還應追究其黨政紀責任,以樹立干部模范帶頭知法守法的形象。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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