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垃圾處理費4000多元?
摘要: □晚報記者 王永良 張麗麗本報訊 自己打掃衛生,為何還要繳納4656元的垃圾處理費?昨日,在市天中山大道中段經營汽車維修廠的馬女士向本報反映,面對頻頻被催繳的近5000元垃圾處理費,她很不理解。馬女士
□晚報記者 王永良 張麗麗
本報訊 自己打掃衛生,為何還要繳納4656元的垃圾處理費?昨日,在市天中山大道中段經營汽車維修廠的馬女士向本報反映,面對頻頻被催繳的近5000元垃圾處理費,她很不理解。
馬女士說,今年3月,幾名收費人員要求她繳納2013年度的垃圾處理費,共4656元。由于此前沒有聽說過這個收費項目,她當時沒有交錢。6月17日,收費人員向她下發了一份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繳通知書。馬女士說:“廠里的衛生是自己打掃的,垃圾都倒在附近的垃圾中轉站內,我每年都向附近的垃圾中轉站交二三百元費用,怎么還要繳納垃圾處理費呢?”
記者在馬女士提供的征繳通知書上看到,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等,該修理廠經營面積為388平方米,應繳納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4656元,限2013年6月19日前繳納,落款為驛城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辦公室。
隨后,記者咨詢了驛城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辦公室的工作人員。一位名叫王華的工作人員對記者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有關規定,沿街門店、企事業單位等都要繳納垃圾處理費,只是行業不同,繳納的費用也不同。
王華說,由于馬女士從事的是汽車維修行業,按照規定,垃圾處理費的征收標準為每平方1元/月,一年的垃圾處理費為4656元。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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