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孔子的和諧思維
摘要: □ 胡殿文孔子是我國歷史上偉大的思想家、政治家和教育家。他所創立的儒家學派成為后世典范。儒家思想作為中國封建社會占統治地位的思想,早已深入中華民族的社會心理中,直接而深刻地影響著中國社會的發展和
□ 胡殿文
孔子是我國歷史上偉大的思想家、政治家和教育家。他所創立的儒家學派成為后世典范。儒家思想作為中國封建社會占統治地位的思想,早已深入中華民族的社會心理中,直接而深刻地影響著中國社會的發展和中國人的生活。因此,如何正確分析和評價儒家思想仍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孔子“和而不同”思想原則,體現了和諧思維的深刻內涵,對今天的現實生活仍有一些積極的借鑒作用。
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孔子主張“和而不同”,其基本含義有三點:
第一,君子與人相處,和平寬容,而其見解高深,與眾不同。小人所見平庸,與眾相同,而其爭利之心特別強,不能與人和諧共事,但能擾亂他人而已。 第二,“和”與“同”的區別與聯系。“和而不同”思想有三條原則:一是自己要有獨立思考,不能人云亦云,隨波逐流,更不應與壞人同流合污。二是允許別人有自主權,不能強迫別人服從自己。三是要善于與別人友好合作,善于協調關系,特別是要保護弱者,幫助弱者。這一原則,是組成和睦家庭、構建和諧社會、建立和平世界所必須的。這一原則適合民族之間、宗教之間、國家之間的關系。第三,孔子提出了“周而不比”、“和而不同”作為君子正確處理人與人之間關系的行為準則。他說:“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這句話的意思是,君子能團結人而不與人勾結,小人互相勾結而不與人團結。君子講團結,不是無原則的調和人際關系,在講團結的同時,不僅保留自己的個性,也允許團結對象保留其個性。“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是孔子對“君子周而不比”思想的進一步闡述。“比”是結黨,“同”是阿諛附和。“周而不比”,指形式,講人際關系;“和而不同”,指內容,講思想上的同異。 君子雖然講團結、講共存,但不是無原則地保持一團和氣,不是和稀泥,仍需愛憎分明。
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是一個注重“和”、崇尚“和”的民族,比如:和氣生財,家和萬事興,一團和氣等,我們的先人也在孜孜不倦地追求著“和”:禮之用,和為貴;講信修睦,和諧共生;和和之美,和和與共……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又提出了構建和諧社會的宏偉目標,并進而提出構建和諧世界,構建和諧社會就需要與之相適應的和諧思維。那么,什么是和諧思維,又怎樣達到和諧思維,“和”與和諧思維之間又是什么關系?要回答這些問題,就需要從儒家思想的鼻祖孔子說起。
一、解析孔子之“和”
“和”是儒家特別提倡的倫理、政治、社會原則。《禮記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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