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消費信貸的風險分析
摘要: 張 沛 張鵬飛目前,我國消費信貸市場空間不斷拓展,住房信貸、汽車信貸、耐用消費品信貸、助學信貸等業務獲得迅速發展。隨著消費貸款品種和規模的不斷擴大,該項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也逐步暴露出來,商業銀
張 沛 張鵬飛
目前,我國消費信貸市場空間不斷拓展,住房信貸、汽車信貸、耐用消費品信貸、助學信貸等業務獲得迅速發展。隨著消費貸款品種和規模的不斷擴大,該項業務中存在的問題和風險也逐步暴露出來,商業銀行應加強對消費信貸風險的分析與識別,及時采取措施,防范消費信貸風險。
消費信貸中的風險因素主要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消費信貸風險主要來自借款人的收入波動和道德風險。商業銀行對消費者信用的把握決定了消費信貸的開展程度。在美國消費信貸之所以成為人們樂于接受的消費方式,除個人信用制度比較健全外,銀行有周密完備的信用網絡,建立了一整套信用消費管理體系,銀行和商家通過網絡可及時了解消費者的信用情況,因而能夠迅速確定能否向消費者提供貸款。而我國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備的個人信用制度,銀行缺乏征詢和調查借款人資信的有效手段,加之個人收入的不透明和個人征稅機制的不完善,銀行難以對借款人的財產、個人收入的完整性、穩定性和還款意愿等資信狀況作出正確判斷。在消費信貸過程中,各種惡意欺詐行為時有發生。例如,在發放助學貸款時,許多銀行經常采用學生互保方式,如果宏觀經濟形勢惡化,畢業生就業壓力上升,那么大多數學生都可能無法按時償還貸款,加之,我國個人信用制度的不健全,一旦學生畢業離校,商業銀行就很難查尋到借款人的去向和收入狀況,這種互保方式蘊含的風險自然會顯現出來。
二、銀行自身管理薄弱致使潛在風險增大。目前,國內商業銀行管理水平不高,更缺乏消費信貸方面的管理經驗,借款人的信用信息相當一部分資料尚未上機管理,難以實現資源共享。通常僅憑借款人身份證明、個人收入證明等比較原始的征詢材料進行判斷和決策,對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狀況、有無違法記錄、有無失信情況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進行了解征詢,導致銀行和客戶之間的信息不對稱。由于現階段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消費信貸業務的規章制度,操作手段相對落后,主要采用手工辦理,加上從事消費信貸業務的人員緊、網點少,往往不能做到每筆貸款的審查都與借款人當面調查核對,難免有疏漏,同時貸后的監督往往又跟不上,一旦發現風險不能及時采取補救措施,致使消費信貸的潛在風險增大。
三、與消費貸款相關的法律不健全。我國現行法律條款基本上都是針對法人制定的,很少有針對消費者個人貸款的條款,對失信、違約的懲處辦法不具體,這使得銀行開辦消費信貸業務缺乏法律保障,對出現的問題往往無所適從,風險控制難以落實。如汽車消費貸款,國外通行的做法是以所購車輛抵押擔保。而在我國購買汽車的單據中,沒有一項是出具給銀行的,因此汽車抵押給銀行后,銀行卻無法控制過戶行為,造成不小的風險隱患。發展消費信貸,個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是重要基礎,而我國個人信用制度、個人破產制度等尚未建立。在實際司法過程中,保護借款人或保證人正常生活,而忽視銀行債權法律保護的現象時有發生。如消費貸款一般額度較小,而小額債務法院一般不受理,受理了也要付出可觀的訴訟費,使銀行利益受損。因此,要從法律上對銀行個人貸款經營給予必要的保護。 (作者單位:市商業銀行)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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