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案件查辦應把握的原則和方法
摘要: □ 宋本奎 查辦案件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業務性很強的工作。基層紀檢監察機關要圍繞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根據不斷發展變化的新形勢,積極探究辦案規律,掌握科學方法,提高辦案質量,發揮辦案綜合效應。服務群
□ 宋本奎
查辦案件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業務性很強的工作。基層紀檢監察機關要圍繞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根據不斷發展變化的新形勢,積極探究辦案規律,掌握科學方法,提高辦案質量,發揮辦案綜合效應。
服務群眾原則。群眾利益無小事,民生問題大于天。基層紀檢監察機關要站在黨和人民的立場上去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調查問題和處理問題。對人民群眾期待解決的問題,不因其小而忽視、不因其繁而推脫、不因其難而退縮,認真調查、妥善處理,以實際行動主持公道,以實際成效取信于民,不斷提高黨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威信,真正讓人民群眾感受到黨風廉政建設帶來的新變化。當前,要著力查辦侵占各種惠農補貼、土地補償、扶貧救災等專項支農惠農資金和擅自處置集體“三資”、侵吞集體收益的案件,對違規征地拆遷、嚴重侵害農民人身權利的案件,對干擾、破壞甚至操縱農村選舉的案件和在食品藥品質量、安全生產等方面侵害農民群眾利益及發生在他們身邊的腐敗行為,都要嚴肅查處,從嚴懲處,全力維護好、發展好、實現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
重點突破原則。解決任何問題只要抓住關鍵、抓得具體,就容易突破、容易深入、容易落實,查辦案件也是如此,要具體分析案情,抓住關鍵人物和關鍵證據,以突破整個案件。第一,抓關鍵人物。關鍵人物不一定是案件的主角,而是和案件有密切關系,對突破案件起關鍵作用的人物。涉案關鍵人一旦突破,往往事關全局,使本來錯綜復雜的案情水落石出。第二,抓關鍵證據。關鍵證據是突破案件的主要因素,要抓住案件的主要問題,在關鍵節點上深挖細查,強力突破,既注重當事人的口頭供述,又不能忽視對其他物證、書證、人證的收集,務必取證齊全,互相印證,縱向不間斷,橫向不沖突,形成堅實的證據鏈條和完整的證據體系,把案件辦成鐵案。第三,抓關鍵措施。要注重辦案的策略和技巧,因人制宜、因案制宜、因案施策,要針對不同案件的不同人物,不同人物的不同情況,選擇不同的關鍵措施:或政策攻心,助其認識錯誤;或法紀威懾,促其交代問題;或以理服人,讓其自破防線;或以情動人,使其誠心悔過;或因勢利導,消除其僥幸心理;或窮追不舍,迫其徹底坦白。整體應做到因勢利導,收放自如,進退有據。
強化監督原則。加強案件查辦過程及關鍵環節的監督是實現安全、文明、廉潔辦案的重要保障。一要加強內部監督。對初核、立案、調查等重要環節和辦案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都要堅持領導班子研究或主管領導和調查組集體討論決定。二要加強案管、審理監督。案管、審理兩個部門既要注重督促實體性法規的落實,又要督促程序性規定的實施,發現問題及時查糾。三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打鐵必須自身硬,查案更需自身正。案件查辦過程,也是展示隊伍形象,接受群眾監督的過程,辦案人員必須從嚴要求自己,嚴格依紀依法安全文明廉潔辦案。
程序合法原則。法規制度的實體和程序相互依存,程序公正是實體公正的保障。當前,人們對各項制度的落實存在一些片面認識,一個人違反了程序性制度規定,如果沒有造成嚴重后果,人們往往不以為然,只有造成了嚴重后果,才會引起重視,予以追究。這種只重后果、不重程序的做法,一方面大大弱化了程序性要求的約束力,淡化了人們依照程序辦事的紀律觀念;另一方面必然留下制度漏洞,導致一些人違反了制度規定,因后果一時顯示不出來而蒙混過關。因此,要全面加強對違紀行為的查糾力度,不但要追究造成嚴重后果的違紀行為,對違反程序性規定的行為也應予以責任追究,以體現制度的剛性要求。
此外,基層紀檢監察機關在案件查處工作中,還必須按照全面協調的要求和統籌兼顧的方法來開展,不能孤立地為查案而查案,必須注重政治、經濟、社會效果的兼顧,保持查辦案件的綜合效果。一方面,要注重總結辦案經驗,在保證辦案質量的前提下,進一步增強辦案的時效性。一個案件,如果查處時間過長,即便對違紀人的處理再恰當,其效果也會大打折扣。因此,針對人民群眾反映的季節性、緊迫性問題,一定要速查快辦,切實維護群眾權益。另一方面,還要充分發揮辦案的治本功能,開展形式多樣的警示教育,協助案發單位構建廉政風險排查體系,不斷完善監督管理制度,著力構建“不愿為、不準為、不能為”的防控機制。 (作者系泌陽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責任編輯:guanli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