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摘要: 一、稅費優惠政策 1、對外來投資興辦的各類企業,第一至第三年內增值稅的25%和所得稅地方所得部分由縣財政等額獎勵;第四至第六年內增值稅的25%和所得稅地方所得部分按50%獎勵。對固定資產投資在1000萬元
一、稅費優惠政策
1、對外來投資興辦的各類企業,第一至第三年內增值稅的25%和所得稅地方所得部分由縣財政等額獎勵;第四至第六年內增值稅的25%和所得稅地方所得部分按50%獎勵。對固定資產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實行稅收特殊優惠政策,具體標準和期限由雙方商定。
2、對外來投資興辦的工業企業和旅游建設項目,免收本級政府的各種行政規費,并對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優惠。
二、用地優惠政策
3、對外來投資興辦的工業項目用地享受全省最優惠價格。以出讓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出讓金按50%計收;以非出讓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的,三年內免交土地使用稅。對固定資產投資500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用地實行零出讓;對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工業項目用地實行更加優惠的政策或無償提供用地。
三、優質服務承諾
4、放寬審批權限。在縣級審批權限內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需要前置審批的項目,縣級不再實行審批備案登記制度。
5、簡化審批手續。對來我縣投資興建的各類項目,由縣東西合作辦牽頭辦理實行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辦理、全程服務的制度和公開承諾制度(公開承辦政策、事項、程序和辦事人員,承諾服務標準和服務時限)。
6、提高辦事效率。實行限時辦理制度,各項審批手續一般不得超過4個工作日。對縣外投資興辦的企業,實行全程跟蹤服務,縣東西合作辦及時協調有關部門幫助解決建設和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調解糾紛和矛盾,監督合同執行。
7、放開準入領域。降低投資準入門檻,對法律、法規和政策未明確限制的投資領域全部放開,對農田水利、城鄉道路、旅游開發、市場建設、市政建設、交通線路、街道廣告、信息咨詢、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品牌和形象等鼓勵資本運作,實行最大限度地市場化、商品化,以優惠的條件、靈活的方式向國內外各類投資主體開放。
8、鼓勵依法融資。鼓勵投資主體運用招商、股份制等多種融資方式,進行項目建設融資和生產經營融資。
9、優化發展環境。①對與外來投資項目有關聯的應由財政投資建設的基礎設施,政府優先予以安排;供電部門免費將電路架設到項目區邊沿,投資超過1000萬元的工業項目由供電部門根據需要免費架設雙回路電力專線。②對外來企業實行 “綠卡”制度。對持“綠卡”的企業,一是實行掛牌保護、封閉式管理,不經批準一律不準進廠檢查;二是只糾章不罰款;三是實行每月25日安靜生產日制度。③實行企業評議部門制度。每半年組織企業對職能部門評議一次,對一次評議不滿意率超過30%且排序居后3名的單位黃牌警告;對連續兩次評議不滿意率超過30%且排序居后3名的,對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給予組織調整,是垂直管理部門的宣布為不受汝南歡迎的人,并建議其上級主管部門予以調離。④實行縣領導分包重點外來企業制度,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
四、引(投)資獎勵政策
10、對引資有功人員和單位,按照《汝南縣項目開發建設優惠獎勵政策》給予獎勵;對效益好、貢獻大的外來企業,年實際凈入庫稅金增額達到5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以上的,分別獎勵企業價值10萬元、15萬元、20萬元、25萬元的轎車一輛。
責任編輯: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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