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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機施救報警 認定自首從輕量刑

2014-06-23 16:34 來源:駐馬店新聞網 責任編輯: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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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駐馬店新聞網訊(通訊員 郭偉)汝南縣農民朱某駕駛摩托車肇事后,積極救治傷者,并撥打“120”急救和“110”報警。近日,汝南縣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后,認定朱某屬自動投案,構成自首,以

 

 駐馬店新聞網訊(通訊員  郭偉)汝南縣農民朱某駕駛摩托車肇事后,積極救治傷者,并撥打“120”急救和“110”報警。近日,汝南縣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后,認定朱某屬自動投案,構成自首,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朱某拘役五個月,緩刑十個月。

 

201062110時左右,被告人朱某駕駛普通兩輪摩托車沿一村級公路由東向西行駛,不慎將行人王某撞傷,朱某遂將王某送往附近的衛生院救治,王某經搶救無效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朱某負此事故的主要責任。事后,朱某賠償死者家屬損失4萬元,死者家屬予以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朱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造成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負事故主要責任,己構成交通肇事罪。朱某交通肇事后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并向公安機關報告,應認定為自動投案,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構成自首,可從輕處罰。

 

責任編輯:wind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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