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里糾紛三年未了法官出面終畫句號
摘要: □晚報記者 高健力 通訊員 馮英淑 本報訊 泌陽縣賒灣鄉的兩戶村民因爭一處宅基地的使用權發生糾紛,鬧了3年多,日前在法院工作人員的調解下,終于和解了。2005年年末,張某與李某因為爭一處宅基地的
□晚報記者 高健力 通訊員 馮英淑
本報訊 泌陽縣賒灣鄉的兩戶村民因爭一處宅基地的使用權發生糾紛,鬧了3年多,日前在法院工作人員的調解下,終于和解了。
2005年年末,張某與李某因為爭一處宅基地的使用權發生糾紛,并大打出手。李某將張某告上法庭。此案經泌陽縣人民法院審理后,以張某敗訴告終。今年年初,此案進入執行程序。在執行過程中,辦案人員發現張某及其家屬不服判決,且情緒激動,堅決認定所爭宅基地的使用權歸自己所有。根據張某提供的證據,辦案人員對案情進行了審查,并及時向院領導作了匯報。
縣法院針對雙方家庭的實際情況,決定對雙方進行調解,并由一名副院長參與辦理此案。經過調解,張某同意將宅基地的使用權給李某。而李某此時也愿意給張某一定的經濟補償。至此,一場3年沒有結果的鄰里矛盾在法官的調解下,終于得到了化解。
責任編輯:wind
(原標題:駐馬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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