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交錢容易取錢難”
摘要:公積金“交錢容易取錢難”“我的公積金,為何我做不了主”專家建議: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明明是我的錢,我卻做不了主”——
公積金“交錢容易取錢難”
“我的公積金,為何我做不了主”
專家建議: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明明是我的錢,我卻做不了主”——一邊是巨額公積金使用效率低下,一邊是大量有意使用的繳存者“望而興嘆”。近年來,公積金“提取難”的抱怨聲不斷。
記者采訪發現,不少地方公積金提取存在“手續繁”、“到賬晚”、“限制多”等問題,而公積金主管部門也有無奈之處。簡化提取手續,提高提取額度,讓公積金真正為繳存者“雪中送炭”,這已成為人們對完善公積金制度的期待。
提取公積金
限制多,審核慢
公積金“交錢容易取錢難”,這是不少地區繳存者反映的共性問題。
比如,許多城市的公積金提取需要每次都遞交紙質材料。一些公積金中心由于工作人員有限,直接與繳存單位的公積金專員對接。提取者需要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再由單位的公積金專員將材料遞交公積金中心。
公積金從遞交材料到成功到賬,這個周期要多久?記者在多個城市隨機采訪了一些市民,得到的結果是:一兩天是“驚喜”,一兩個星期算“正常”,一兩個月也“認了”。在大城市房價高企的情況下,公積金提取周期過長無疑加劇了居民購房的“燃眉之急”。
“在公積金到賬之前,我需要借一筆錢去湊夠首付,辦理過戶等手續,等待房產證出來就要一個月,之后再申請提取公積金,又等了兩個多星期。10萬元錢借了將近兩個月,利息就要好幾千元。”廣州一位剛剛購買二手房并提取公積金的市民說。
公積金提取范圍過于狹窄,也是一個突出問題。部分城市明文規定的“租房提取”,實際上已變成一紙空文。尤其在房價高昂的一二線城市,租房已成為許多居民解決住房問題的唯一選擇,但公積金的“支援”出現嚴重缺位。
包括廣州在內的全國大多數城市規定,以租房為原因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交經過備案的租賃合同和發票。然而,出于避稅等原因,目前絕大多數房屋出租沒有經過備案。因此,租房提取對于大多數人來說,實為“鏡花水月”。
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雖然租房需求旺盛,但2013年度,在發生提取的公積金賬戶中,租房提取占的比重不到1%。
“備案意味著要多交稅,誰去拿合同去備案呢?我也想用公積金抵一些房租,但想到每年又要多交上千元的稅,就放棄了。”畢業后一直在北京租房的張瑋峰說。
公積金管理部門“三難”
不少公積金中心也犯難:第一難,既要簡化材料,又要嚴格防止騙提、套取;第二難,要在專業人員缺乏的情況下,時刻把控整個公積金“蓄水池”的流動性;第三難,屢屢遭遇部門間的信息壁壘。
一些公積金中心工作人員表示,為保證公積金資金安全,目前要求提取者提供的審核材料已經不能再精簡了。
不過,一些城市采用電子化審批,縮短了公積金提取的審核時間。記者在廣州走訪了一個營業網點。公積金提取申請者在備齊所有資料后到網點進行掃描,上傳至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服務器,由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審核和備案。第一次申請成功后,申請人只需通過公積金中心的網上辦事大廳點擊提取申請即可。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是本地購房提取,首次申請到資金到賬的時間在五個工作日左右,第二次申請可實現次日到賬。
材料簡化也許是個技術問題,隨著系統的升級可以解決。但對于一些公積金中心來說,另一個“老大難”則不那么容易破解。由于缺乏專業人員,部分公積金中心對資金的流動性控制沒有科學的標準,導致對提取額的控制過于謹慎,造成提取周期過長。
以南方某三線城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例,該中心整個人員編制不過20人,普遍經驗不足,對存貸比、存取比等資金流動性指標控制有時候只能參考商業銀行或者效仿其他城市公積金中心。
以上“兩難”是在公積金體系內的問題,第三難則涉及范圍更廣。公積金中心和公安、民政等部門缺乏信息共享機制,公積金中心對身份證明、婚姻證明等資料出現疑問時往往只能通過函詢。大量的時間耗在部門的比對、溝通之上。
多位地方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表示,目前全國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也面臨窘境:沒有統一的技術標準等,導致系統五花八門,信息難以共享。
適當放寬提取條件 建立信息共享平臺
住房公積金制度的發展在我國已有20多年歷史,在推動住房分配貨幣化、引導城鎮居民住房消費等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但同時,各種問題也日益顯現,社會的批評質疑聲和改革呼聲越來越強烈。住房公積金制度須在改革進程中逐步完善和成熟。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和監管機制。
記者觀察到,今年初以來,上海、廣東、安徽等地出臺了一些舉措,著力破解住房公積金“提取難”。業內專家認為,為滿足職工多元化住房消費的需求,建議放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允許租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取消支付房租起點限制。
一些專家還建議,應允許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契稅、專項維修基金、物業費等與住房相關的稅費;從人性化管理角度考慮,應考慮允許因大病、突發事件等原因造成生活嚴重困難的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
針對流動性管理難的問題,有業內專家建議,應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出臺公積金資金流動性的指導性規范,加大公積金從業人員的培訓力度,以強化公積金資金池流動性的科學管理。
針對跨地區資料審查困難,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劉洪玉等專家建議,在城市內各部門信息共享機制打通的基礎上,應盡快建立城市間公積金中心的信息共享平臺,以縮短審核時間,減少審核成本。
(本版據新華社)
相關新聞
上海出臺舉措破解住房公積金“提取難”
提高公積金支付房租、物業費額度,申請人無需提供收入材料證明,提取支付推行“沖還租”……上海27日公布了一系列改進公積金提取及使用的新舉措,引起廣泛關注。在此之前,一些地方紛紛調整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劍指備受詬病的公積金“提取難”。
根據上海27日公布的新規定,承租由政府認定的保障房的,可按家庭月房租金額全額提取公積金;租賃商品住房的,每月最高提取金額由1000元提高至2000元。在支付物業費方面,居住自有產權住房,且月工資收入滿足相關標準的,每月可提取的公積金由原來的不超過每月物業費的50%調整為不超過300元。
此外,以往提取公積金審核,要求申請人提供諸如工資單、單位收入證明等材料。此次政策調整后,將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工資單等收入證明材料。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簡稱公積金中心)將直接通過申請職工公積金繳費基數推算其收入水平,從而認定其是否符合提取條件。
在支付租金方面,此前申請人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等材料,手續較為繁瑣。而此次政策調整后,申請人提供出租人納稅證明或依法承租房屋的證明材料即可,由公積金中心通過與稅務部門信息系統聯網等方式查詢,核實房屋租賃行為的真實性。
在提取方式方面,上海還將逐步推行公積金“沖還租”方式,即申請人通過審核后,可以委托公積金中心按月提取其公積金賬戶內的資金沖還房租。
記者了解到,今年初以來已有多個城市在改進公積金提取、使用等方面出臺了新舉措。
“通過適當放寬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條件,提高提取額度,簡化提取手續,減輕職工家庭住房支出負擔,擴大住房公積金的受益面,是我們完善公積金制度的一個重要方向。”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沈正超說。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新華社)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