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謠不傳謠 講文明樹新風 網絡安全
首頁 文化 鄉土文化 老照片

西藏將立法保護布達拉宮

2015-01-21 15:25 來源:光明日報 責任編輯:xmx
發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訂閱《駐馬店手機報》,每天1毛錢,無GPRS流量費。

摘要: 本報拉薩1月20日電 記者尕瑪多吉從西藏自治區十屆人大三次會議上獲悉,今年西藏擬制定《布達拉宮文化遺產歷史建筑群保護條例》,將布達拉宮保護納入法治軌道。  

         本報拉薩1月20日電 記者尕瑪多吉從西藏自治區十屆人大三次會議上獲悉,今年西藏擬制定《布達拉宮文化遺產歷史建筑群保護條例》,將布達拉宮保護納入法治軌道。

  “西藏人大立法更加突出了以人為本、地方特色。”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白瑪赤林說,為加強西藏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西藏人大2014年制定了《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辦法》,重點規范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傳承與傳播等,確立立法主管部門職責,建立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考核獎勵制度,積極為民族文化的傳承、保護和發展提供法制保障。

  白瑪赤林在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說,西藏人大堅持推進依法治藏、建設法治西藏,一年來,西藏人大常委會制定法規6項,審查批準1項;完成了全國人大14項法律草案征求意見和農村金融立法調研等工作,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促進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據介紹,今年,西藏還擬制定獻血法辦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辦法、使用和發展藏語文的規定,修改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等。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光明日報)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點贊

  • 高興

  • 羨慕

  • 憤怒

  • 震驚

  • 難過

  • 流淚

  • 無奈

  • 槍稿

  • 標題黨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返回首頁
相關新聞
返回頂部
主站蜘蛛池模板: 荃湾区| 龙口市| 临高县| 墨竹工卡县| 锡林浩特市| 县级市| 山东省| 普兰县| 河东区| 东山县| 广州市| 农安县| 永定县| 平武县| 潍坊市| 武宁县| 集安市| 博湖县| 长宁县| 蕲春县| 浮梁县| 鹿泉市| 新晃| 大姚县| 汝南县| 大兴区| 利津县| 平山县| 宁津县| 图木舒克市| 林州市| 福贡县| 延寿县| 茂名市| 呈贡县| 民和| 岫岩| 巢湖市| 金门县| 朝阳县| 承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