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到底是怎樣的
摘要:有關按差額20%計征個稅的傳言 前段時間,“二手房交易按差額20%計征個稅”的說法在鄭州二手房市場廣為流傳。此后,“駐馬店市也將按此標準計稅”的說法
有關按差額20%計征個稅的傳言
前段時間,“二手房交易按差額20%計征個稅”的說法在鄭州二手房市場廣為流傳。此后,“駐馬店市也將按此標準計稅”的說法,在我市二手房市場激起波瀾。
目前,鄭州市依然按照老政策執行,按總房款的1%征收個稅。該事件被媒體報道后,鄭州二手房市場已趨于平靜,但是該消息依然在我市及其他城市持續發酵。
昨日,在世紀聯華不動產和恒佳地產的部分門店,有很多市民向房產經紀人咨詢個稅征收的事情。房產經紀人一遍又一遍地解釋,目前依然按“總房款的1%、2%和4%”征收個稅,但部分市民依然對此事持懷疑態度。房產經紀人只得建議他們到房產交易部門進一步核實。
事實到底是怎樣的
□胡江濤
稅負太重
如果稅務部門按照交易差額20%計征個稅,那么消費者的稅負會大大增加。
在二手房交易稅中,購買雙方涉及的稅費共有8種,包括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契稅。目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計稅率為5.6%;對居民個人轉讓住房的,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的,暫免征收印花稅。
房產契稅征收有三個標準。面積在
個稅征收標準為總房款的1.1%。
按照我市目前執行的情況,以一套
一旦按照交易差額20%計征個稅,個稅為(50萬元-35萬元)×20%=3萬元(在沒有扣除合理費用的情況下),比以前多24500元。
沖擊我市二手房市場
二手房交易按差額20%計征個稅的消息在鄭州已經平息,鄭州的房產中介也無需再向客戶解釋,但是,我市的二手房市場卻受到沖擊。
世紀聯華不動產總經理柏瑞剛說,現在,考慮到返鄉置業人群,一些業主紛紛把二手房掛在房產中介等待出售,房產中介的房源數量增多,其中不乏優質房源。部分市民認為,如果按差額20%計征個稅,稅負太重,都不敢到店內咨詢了。
恒佳地產總經理張金海表示,按差額20%計征個稅事件對我市二手房市場產生不小的沖擊。不過,謠言必定是謠言,謠言一旦過去,市場會逐步回歸正常。
我市政策未變
市地稅部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說,二手房交易征收20%個稅并非新政策。在1993年,國家便有了對二手房交易要按差價繳納20%個稅的規定。2013年初,“國五條”出臺,其中規定,“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目前,我市還執行以前的政策。
柏瑞剛和張金海均說,2013年上半年,我國曾出現一次按20%計征個稅的情況,很多人擔心承擔巨額稅,紛紛在之前拋售二手房,導致二手房成交量劇增。從目前國家經濟形勢看,我市此時按差額20%計征個稅,是與經濟大環境不符的。
責任編輯:ldm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