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轉存”藏陷阱 銀行涉嫌欺詐
摘要:原標題:“定期轉存”藏陷阱 銀行涉嫌欺詐 銀行作為格式合同的提供方,在提供服務時,有義務將每一項服務的利弊毫無保留地告訴客戶,供客戶自由選擇,不得含
銀行作為格式合同的提供方,在提供服務時,有義務將每一項服務的利弊毫無保留地告訴客戶,供客戶自由選擇,不得含糊其詞,更不得故意隱瞞,否則就是“店大欺客”,甚至涉嫌欺詐。
你的定期存款利率可能低于同期銀行網點的掛牌利率兩至三成———這不是聳人聽聞,而是記者近日在調查走訪中發現的情況,而“低息陷阱”的幕后“元兇”是一項一直以來很常見、且初衷是為方便儲戶的業務———定期轉存(3月31日《證券日報》)。
對于經常把余錢存進銀行的老百姓來說,“定期轉存”業務再熟悉不過了。一筆錢定存進去后,許多人都會選擇這項業務,讓本金和利息自動轉存下去,因為這樣既能防止存款到期后自己忘記了,又可避免再跑一趟銀行的麻煩,可謂一舉多得。因此,在不少儲戶看來,銀行的“定期轉存”業務是實實在在的便民之舉。誰能想到,此項業務竟然隱藏陷阱。這到底是咋回事呢?
原來,現在的“定期轉存”業務,只能將儲戶到期的存款按央行現時基準利率進行轉存,而銀行對其他客戶承諾的上浮利率卻被排除在外。如此一來,儲戶的存款自動轉存與到期后取出來重新辦理存款手續相比,就會少收益銀行自行上浮的那部分利息,少則兩成,多則三成以上。
按理說,作為銀行,面對“定期轉存”業務會讓儲戶減少收入的事實,應當主動向客戶通報這一情況,把選擇權交給儲戶,這樣才公平公正。可現在,相關商業銀行卻一聲不吭,聽任儲戶蒙在鼓里,以減少自己的利息支出,這也實在是太不厚道了。從這一角度來看,“定期轉存”背后隱藏的何止是陷阱,更是銀行的唯利是圖。銀行賺了錢,卻失去了人心。
銀行也許會狡辯,“誰叫儲戶自己不咨詢,不研究?”這話聽起來似乎有道理,可一個不爭的事實是,銀行自行設定的服務項目,普通人往往很難看透其中的玄機,你叫他如何咨詢,又怎么研究?更為重要的是,從法律關系上講,銀行作為格式合同的提供方,在提供服務時,有義務將每一項服務的利弊毫無保留地告訴客戶,供客戶自由選擇,不得含糊其詞,更不得故意隱瞞,否則就是“店大欺客”,甚至涉嫌欺詐。
相關部門應就“定期轉存”背后的“低息陷阱”進行干預,要求商業銀行必須把轉存的利率執行情況明確告訴辦理這一業務的存款人,讓儲戶心中有數。同時,進一步完善相關法規,要求商業銀行在提供服務時充分尊重客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