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統籌退休職工反映其退休金停發
摘要: 群眾反映情況:我是汝南縣90年代統籌退休的職工,這些年本人年審后退休金一直正常發放。從去年下半年開始,退休金停發了,咨詢得知養老金電子系統登記的年齡和二代身份證上
群眾反映情況:我是汝南縣90年代統籌退休的職工,這些年本人年審后退休金一直正常發放。從去年下半年開始,退休金停發了,咨詢得知養老金電子系統登記的年齡和二代身份證上的日期差距十年以上的都停了,讓回去等通知處理。現在春節都過完一個月了,仍然沒有發放養老金,也沒有處理。90年代統籌退休時是單位辦理,有錯誤也不是個人原因造成,因此事停發退休金的有一二百人,請相關部門盡快幫助解決。
汝南縣答復情況:收到民意快線192期后,我縣立即責成縣人社局調查核實,妥善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2014年,上級對養老保險基金審計稽核時,發現部分退休人員身份證顯示的年齡與退休人員數據庫中出生年月有較大差距,要求縣人社局根據每個職工的不同情況按政策分別處理。反映人數據庫中的年齡與身份證年齡相差11歲,省人社廳于2014年11月暫停了其養老金的發放。根據相關政策,縣人社局幫助反映人完善數據庫資料,將于2015年5月起恢復發放反映人的養老金。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