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欲熏心買賣假證 遭人舉報被判徒刑
摘要: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段鮮紅)王某某以前做正規的印刷業務,時間久了,開始辦理假證件,從中漁利。2014年7月8日10時30分,泌陽縣公安局泌水派出所接到報警人舉報稱有人在泌陽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段鮮紅)王某某以前做正規的印刷業務,時間久了,開始辦理假證件,從中漁利。
泌陽縣婦幼保健院證實,被告人王某某攜帶的三份加蓋該院印章的出生醫學證明,所加蓋的印章系偽造且該院也沒有此編號的出生證明。駐馬店市公安局驛城區派出所證實,該所戶籍專用章是銅制印章,從沒有制作和使用過塑料制品印章。駐馬店市驛城區計劃生育宣傳技術站證實,該單位沒有“駐馬店市驛城區計劃生衣服務中心”印章。
泌陽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某偽造、買賣出生醫學證明八份和會計證一份,偽造公安派出所的戶口印章和計劃生育部門的印章各一枚,妨礙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其行為已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公訴機關指控其犯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罪名成立,應予支持。但被告人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認定為坦白,且案發后及庭審中認罪態度較好,有悔改表現,可酌情從輕處罰。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某某犯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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