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擬上調未成年子女死亡賠付上限
摘要: 日前,保監會就《關于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人身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正式對外征求意見。該《征求意見
日前,保監會就《關于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人身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正式對外征求意見。該《征求意見》對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購買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身保險時,不再對未成年采取“一刀切”的保額限制,而是分年齡段設定不同的保額。
保險專家認為,這既是行業發展與時俱進的體現,同時也充分體現了保險本身的人文關懷和未成年人的生命價值,客觀上將引發投保人多樣化的保險需求,促進保險業的快速、健康發展。而提高保額后也有利于進一步滿足市場需求,并推動少兒保險產品的多樣化開發。
該《征求意見》規定,對于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在被保險人成年之前,各保險合同約定的被保險人死亡給付的保險金額總和、被保險人死亡時各保險公司實際給付的保險金總和按以下限額執行:(一)對于被保險人不滿10周歲的,不得超過人民幣20萬元。(二)對于被保險人已滿10周歲但未滿18周歲的,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
據了解,對父母為未成年子女投保人身保險死亡給付保險金額進行限制,其目的是要保護被保險人的人身安全,避免由于道德風險原因給未成年被保險人造成人身傷害,這對業務風險的防范、為保障保險業的發展也起到了很好的規范作用。
友邦保險廣東分公司相關負責人也表示,隨著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大多數父母都為子女準備了良好的經濟、物質條件,許多父母希望能為子女提供更多更好的保險保障。同時,經濟快速發展帶來的氣候問題、食品安全問題、交通意外事故不斷攀升等等,使未成年人的生活環境面臨的危險也在增加,父母更加希望為子女提供充足的疾病、意外等保障。當前未成年人10萬元的死亡給付保險金額已不能滿足未成年人的保障需求。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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