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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舉報為名索財 構成犯罪坐牢

2015-10-20 08:30 來源:駐馬店網 責任編輯:y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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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楊綠化想借反腐之風發財,西平女子張某以舉報相要挾索財,近日被西平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法院經審理查明,2014年12月,被告人張某數次向西

楊綠化

想借反腐之風發財,西平女子張某以舉報相要挾索財,近日被西平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412月,被告人張某數次向西平縣柏亭街道辦事處黨委書記曹某發送短信息,以對其“違紀問題”進行舉報相威脅,向曹某索要人民幣1萬元,后因曹某報案而被公安機關抓獲。

西平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威脅的方法向他人索要數額較大的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法院鑒于被告人張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亦可對其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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