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反映低保金發放推遲 有關部門承諾不再拖延
摘要: 群眾反映情況:我是上蔡縣東洪鎮劉店村委低保人員,第三季度的低保至今未發,咨詢民政部門得知已劃撥信用社,咨詢信用社答復為11月份發放,每回發放低保費用都要拖欠1個月
群眾反映情況:我是上蔡縣東洪鎮劉店村委低保人員,第三季度的低保至今未發,咨詢民政部門得知已劃撥信用社,咨詢信用社答復為11月份發放,每回發放低保費用都要拖欠1個月,請有關部門幫助解決。
上蔡縣答復情況:經查:反映人李戰友,男,現年31歲,家住河南省上蔡縣東洪鎮劉寨村大李莊四組,身患尿毒癥多年,其父親李文長現年61歲,身體無疾病,母親孟運枝現年60歲,兒子李永超現年9歲,其四人于2012年10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A類),家有舊瓦房三間,門樓一間。
上蔡縣民政局已于2015年9月23日將第三季度農村低保款轉入東洪鎮農村信用社。經與上蔡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協商,從第四度開始,不再拖延農村低保款發放時間。
記者觀點:連低保金都拖欠,有關部門真是該反省自己了。“三嚴三實”是怎么學的?對那些在其位不謀其政的公職人員不能遷就。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