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酒店會網友 竊取現金被判刑
摘要:田春華近日,新蔡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盜竊案。張某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2萬元。2012年,被告人張某因犯盜竊罪被新蔡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刑滿釋放
田春華
近日,新蔡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盜竊案。張某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2萬元。
2012年,被告人張某因犯盜竊罪被新蔡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刑滿釋放后又因涉嫌偷盜2次被刑事拘留。
今年5月30日,張某與女網友劉某到新蔡縣城某酒店休息,次日凌晨1時許,張某趁劉某熟睡時,到酒店門口將劉某的小車尾箱打開,把劉某的手提包偷走,包內有人民幣4.8萬余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張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現再故意犯罪,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鑒于被告人張某當庭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對其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上判決。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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