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建立退出機制 實行瀕危名單管理
摘要: 風景名勝資源價值喪失或者明顯退化的國家風景名勝區將會面臨被撤銷的局面。日前,住建部出臺《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管理評估和監督檢查辦法》,對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建立黃牌
風景名勝資源價值喪失或者明顯退化的國家風景名勝區將會面臨被撤銷的局面。日前,住建部出臺《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管理評估和監督檢查辦法》,對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建立黃牌警告和退出機制,實行瀕危名單管理。
根據辦法規定,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具有風景名勝資源和價值面臨嚴重破壞或者瀕臨滅失風險的、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保護管理明顯不力的、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不能有效查處或者拒不糾正等情形的,將被列入瀕危名單,給予黃牌警告,并責令1年內限期整改。整改驗收達標前,暫停風景名勝區內新增建設項目的審批。整改完成或者瀕危整改期限屆滿,住建部將組織專家進行綜合評估。達到整改要求的,繼續保留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資格,移出瀕危名單;風景名勝資源價值喪失或者明顯退化,不具備國家風景名勝區設立條件或標準的,報請國務院建議予以撤銷。
住建部昨日還通報了2015年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執法檢查結果,江蘇太湖(無錫片區)、重慶縉云山、吉林仙景臺、西藏納木錯-念青唐古拉山等8處風景名勝區存在突出問題,責令限期整改,并予以通報批評。(記者 肖丹)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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