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謠不傳謠 講文明樹新風 網絡安全
首頁 新聞 民意快線

開發(fā)區(qū)高中早晨和中午播放音樂擾民

2015-12-16 09:04 來源:駐馬店網 責任編輯:yss
發(fā)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訂閱《駐馬店手機報》,每天1毛錢,無GPRS流量費。

摘要:群眾反映情況:開發(fā)區(qū)高中每天早晨5時40分和中午使用大喇叭播放音樂,嚴重影響附近居民休息,請有關部門重視。開發(fā)區(qū)答復情況:收到市委民意快線承辦通知后,開發(fā)區(qū)領導非常

群眾反映情況:開發(fā)區(qū)高中每天早晨540分和中午使用大喇叭播放音樂,嚴重影響附近居民休息,請有關部門重視。

開發(fā)區(qū)答復情況:收到市委民意快線承辦通知后,開發(fā)區(qū)領導非常重視,立即批示開發(fā)區(qū)文教衛(wèi)生體育局認真調查處理。現將調查處理結果報告如下:

經了解,開發(fā)區(qū)高中使用喇叭播放音樂系學生早操和上下學產生的鈴聲,屬學校正常工作需要。

為確保學校正常工作產生的鈴聲對附近居民影響減到最小,經協調,開發(fā)區(qū)高中決定降低喇叭播放音量,縮短播放音樂時間。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點贊

  • 高興

  • 羨慕

  • 憤怒

  • 震驚

  • 難過

  • 流淚

  • 無奈

  • 槍稿

  • 標題黨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fā)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yè)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yè)(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fā)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返回首頁
相關新聞
返回頂部
主站蜘蛛池模板: 河曲县| 曲阜市| 科技| 南雄市| 莱西市| 阳原县| 东明县| 九龙城区| 鄂州市| 呼图壁县| 太湖县| 敦煌市| 呼玛县| 南京市| 广平县| 鄂托克前旗| 江津市| 博爱县| 大庆市| 新营市| 黔江区| 宜昌市| 卓资县| 福泉市| 安溪县| 黔东| 德保县| 涟水县| 红河县| 双辽市| 彰化市| 凌源市| 平南县| 临城县| 海宁市| 德安县| 舞钢市| 固原市| 石林| 舒兰市| 化德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