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發行注冊制授權決定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審議
摘要:股票發行注冊制授權決定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新華社北京12月21日電 (記者 趙曉輝)《關于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
股票發行注冊制授權決定草案
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新華社北京
草案規定了授權事項、實施期限和相關配套要求三方面的內容。在授權事項中,草案提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對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公開發行,調整適用證券法關于股票公開發行核準的有關規定,實行注冊制度,具體事項由國務院做出安排,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根據草案,授權決定的實施期限為兩年,自授權決定實施之日起算。授權決定實施期間,國務院要加強對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
證監會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并認真總結經驗,及時提出修改完善證券法有關規定的建議。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認為,落實“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任務,涉及證券法相關制度的調整。證券法修訂草案已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鑒于對證券法的全面修改涉及資本市場法律制度的頂層設計,目前國務院有關部門正在針對前一時期證券市場異常波動的情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研究在證券法修改中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需要一個過程。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認為,股票發行注冊制,沒有實踐經驗,需要在探索中逐步完善相關制度,將實踐證明可行的納入證券法修訂草案。據此,以授權決定的方式實施此項改革,是可行的。
責任編輯:ldm
(原標題:新華社)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