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買理財將標配“雙錄”
摘要: 京華時報訊(記者余雪菲)理財產品“雙錄”將成為標配。以后老百姓在商業銀行購買理財產品的時候,銀行要進行錄像、錄音。近日,銀監會主席尚福林表示,2016
京華時報訊(記者余雪菲)理財產品“雙錄”將成為標配。以后老百姓在商業銀行購買理財產品的時候,銀行要進行錄像、錄音。近日,銀監會主席尚福林表示,2016年年底之前,要求主要的、有條件的商業銀行要全面推行理財產品“雙錄”,這將加強銀行投資產品的全過程管理,更好地治理銷售誤導問題,也有利于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
銀監會主席尚福林3月16日在人民大會堂部長通道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2015年銀監會已在北京、上海、廣東、江西等省市開展了“雙錄”試點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為保護消費者權益,今年年底前,銀監會要求主要的、有條件的商業銀行要全面推開理財產品“雙錄”。
所謂理財產品“雙錄”,即對高風險理財產品、其他代銷產品銷售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同步監控。尚福林表示,除部分確實有實施困難的農合機構、村鎮銀行等小型機構外,其他開展理財產品和代銷產品銷售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均應實現自有理財產品與代銷產品銷售過程同步錄音錄像。
在此前的“雙錄”試點地區,當地銀監局會要求銀行制定錄音錄像標準,標準一般必須涵蓋6個要素,即產品名稱、編號、期限等關鍵要素,產品主要風險,產品匹配度,客戶權益須知,客戶對上述內容的確認語句,以及銷售人員的銷售合規承諾。
近年來,老百姓在購買理財產品時,存款變保險、理財變保險、銀行工作人員宣稱低風險實際售賣高風險產品的現象時有發生。甚至有市民在銀行工作人員指導下購買了信托產品,結果無法兌付,最后才發現該款產品并不是銀行產品或者銀行代銷產品,而是第三方理財機構的產品,出現“飛單”情況。銀行的工作人員獲得了高額傭金提成,而投資者“血本無歸”。
尚福林稱,“雙錄”可以加強銀行投資產品的全過程管理,更好地治理銷售誤導問題,也有利于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銷售人員按照程序、規定介紹銀行的理財產品,消費者也能夠更清楚地了解產品特性,知曉自己對于該產品享有的權利,應該承擔哪些風險,如果發生糾紛,也有了處理的相應依據。
此外,業內分析人士指出,推行理財產品“雙錄”的地區,“飛單”等投訴率的確有所降低,有利于遏制理財變保險、銀行工作人員宣稱低風險實際售賣高風險產品的現象。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雙錄”的執行情況有待觀察。不過投資者還要了解自己購買的是什么理財產品,不要輕易被誤導。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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