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子鬧事毆打民警 犯下妨礙公務罪被判刑
摘要:醉酒男子鬧事毆打民警 犯下妨礙公務罪被判刑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魏東雨)兩醉酒男子拒不付車費,民警出警拒不接受調查,強制傳喚詢問時,兩醉酒男子竟對民警出言不遜,甚
醉酒男子鬧事毆打民警 犯下妨礙公務罪被判刑
駐馬店網訊(通訊員 魏東雨)兩醉酒男子拒不付車費,民警出警拒不接受調查,強制傳喚詢問時,兩醉酒男子竟對民警出言不遜,甚至毆打民警。近日,確山縣人民法院審結了該起妨礙公務罪案件,判決被告人李鵬和仇昊犯妨礙公務罪,判處拘役五個月。
2015年8月初,被告人李鵬和仇昊參加初中同學聚會,席間李鵬和仇昊兩人喝了一斤多白酒。飯后李鵬和仇昊坐出租車到達旅店后拒不支付車費也不下車,甚至毆打出租車司機,在接到受害人家屬報警后,民警代一山和趙亮前往事發現場。在現場民警口頭傳喚李鵬和仇昊到派出所接受調查時,二人拒絕接受調查,并和民警代一山和趙亮發生撕扯。在民警強制傳喚二人時,仇昊用拳和腳擊打代一山的胸部及身體,李鵬用手朝代一山的左臉上打了兩巴掌。經鑒定,民警代一山的損傷被評定為輕微傷。案發后,被告人李鵬、仇昊的親屬已賠償代一山的損失,代一山對李鵬和仇昊表示諒解。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鵬和仇昊以暴力方法阻礙公安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且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二被告人所起作用相當,本院不作主、從犯的區分。鑒于被告人李鵬和仇昊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并已取得被害人的諒解,依法予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了如上判決。(當事人姓名皆為化名)
責任編輯:ly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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