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賣單位不賣居民 通州商住房加入限購行列
摘要: 今后,居民想要購買通州區商務型公寓,應滿足本市住宅限購條件,商業、辦公項目銷售對象也限定為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不再對居民銷售。 繼去年升級通州區域住房
今后,居民想要購買通州區商務型公寓,應滿足本市住宅限購條件,商業、辦公項目銷售對象也限定為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不再對居民銷售。
繼去年升級通州區域住房限購之后,昨晚,市住建委、通州區政府聯合發布《關于加強通州區商務型公寓和商業、辦公項目銷售管理的通知》。
通州商務型公寓參照本市商品住房限購條件
《通知》明確,購買通州區商務型公寓的家庭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沒擁有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含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家庭,下同)或單身人士;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沒擁有住房且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5年(含)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通知》規定,通州區商務型公寓暫停向以下家庭出售: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單身人士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在本市連續5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今起購買通州商住項目計入家庭住房套數
《通知》明確,通州區新建商業、辦公項目應當按照規劃用途銷售,只能出售給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且上述單位購買后再出售時,仍須出售給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
《通知》規定,文件發布次日起,居民家庭購買的通州區商務型公寓,今后在核驗購房資格時計入該家庭的住房套數。5月5日前已由居民家庭或個人購買的通州區商務型公寓和商業、辦公項目,再次出售時可按之前的相關規定執行。同時,通州區商務型公寓和商業、辦公項目銷售管理其他規定不變。
通州商務型公寓限購旨在遏制“投機炒作”
市住建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去年8月出臺《關于加強通州區商品住房銷售管理的通知》后,政策效果良好,有效遏制了通州區住房市場過熱勢頭。但在非住宅市場,包括商務型公寓,以及規劃用途為商業、辦公但開發設計或改造成具有獨立廚衛、上下水等用于居住的項目,還存在投機炒作。商業、辦公用房被改為居住使用,賣給分散的個人,不僅減損區域未來產業承接能力、發展空間,也會帶來人口大量無序涌入的隱患,影響城市副中心的長遠發展,有必要依法予以規范。
據通州區政府相關人士介紹,這一舉措,是基于商務型公寓本質上屬于區域性居住資源,屬地政府有責任加強統籌管理安排,擠出這部分投機投資需求,有利于保護和滿足在該區域實際工作和生活家庭的居住需要,服務區域發展。
據了解,對其他各區類似項目的銷售管理也在積極調研之中。目前看,商務型公寓屬于通州特有的一類產品,其他區基本沒有。居民投資炒作商業、辦公類項目的現象,在通州區也相對突出,本次只針對該區商務型公寓和商業、辦公類項目的銷售做出規范。但據了解,對其他各區類似項目的銷售管理,也在同步深入調研之中。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通州商務型公寓的限購政策將在一段時間內抑制住房價上漲幅度,一旦通州利好持續落地,市場價格依然會有明顯的上行趨勢。文/本報記者 朱開云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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