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陽縣黃山鄉土門村養豬場污染環境
摘要:許某反映:我是泌陽縣黃山鄉土門村人,生產隊時我村的北邊修建了一個大壩,一到夏天附近幾個村的人都在那洗澡洗衣服,水質特別好,可是現在劉灣村的一個干部把壩承包給個人,
許某反映:我是泌陽縣黃山鄉土門村人,生產隊時我村的北邊修建了一個大壩,一到夏天附近幾個村的人都在那洗澡洗衣服,水質特別好,可是現在劉灣村的一個干部把壩承包給個人,壩上又建了個養豬廠,豬糞排到壩里,排到我們村東河,臭氣熏天,村里吃的水也有氣味。
泌陽縣政府回復:2016年5月31日縣環境監察大隊執法人員對位于泌陽縣黃山鄉土門村進行現場調查。經查,該養豬場全名是泌陽縣玉龍山農業生態循環發展有限公司,企業法人是王**。該場建于2006年并投入生產使用,年存欄量為500頭,其中母豬80頭。該場污染防治設施有沉淀一座,干濕分離機一臺,沼氣池180立方。縣環境監察大隊執法人員現場調查時發現由于該場沼氣池的立方數小,養殖排出量高于實際沼氣池存儲量,有少部分沼液外排到黃山鄉土門水庫,但并沒有直接排到土門村東河內。目前,已責令該養殖場立即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造污染防治設施沼氣池,嚴防沼液外排。
責任編輯:fl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