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目維權侵害他人訴至法院被判賠償
摘要:□胡旭渝原告周某與被告周一某、周二某系確山縣朗陵街道辦事處村民。原告周某宅基地西邊是空地,空地西面是村中水泥路,周某的出路一直是向西直接到水泥路。這片空地是被告
□胡旭渝
原告周某與被告周一某、周二某系確山縣朗陵街道辦事處村民。原告周某宅基地西邊是空地,空地西面是村中水泥路,周某的出路一直是向西直接到水泥路。這片空地是被告周一某、周二某家八五規劃以前的老宅基地,八五規劃后兩被告已搬到別處居住,在本組有兩處宅基地。2015年4月13日,原告周某將向西出路的空地用水泥硬化,該路長10米、寬4米,用425號水泥、沙、石子混合而成。兩被告以硬化路面屬于自己的宅基地為由,不顧原告阻攔及派出所民警的勸阻,將該段水泥路用挖掘機全部打壞,并將埋在地下國家飲水工程給原告供水的水管挖斷,兩被告現場采取了補救措施。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周一某、周二某遇事不尋求通過正當途徑請求有關部門解決,而用挖掘機強行挖壞原告周某修建的水泥路,其行為屬侵權行為,由此給原告造成的損失被告應當承擔責任。由于原告并未申請評估,法院裁定原告損失為2500元,判決被告周一某、周二某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賠償原告損失。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