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證券涉嫌違規案件審理終結
摘要:原標題:興業證券涉嫌違規案件審理終結 興業證券日前發布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該公告,中國證監會對公司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行為的立案
興業證券日前發布公告稱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根據該公告,中國證監會對公司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行為的立案調查工作已經完成、案件審理終結。
經查明,公司在推薦欣泰電氣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過程中,未遵守業務規則和行業規范,未勤勉盡責地對欣泰電氣IPO申請文件進行審慎核查,出具的相關保薦和承銷文件存在虛假記載。鑒于公司和相關人員能夠配合調查,積極研究制定先行賠償方案,補償投資者因欣泰電氣虛假陳述而遭受的投資損失。中國證監會根據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決定對公司給予警告,沒收保薦業務收入1200萬元,并處以2400萬元罰款;沒收承銷股票違法所得2078萬元,并處以60萬元罰款;并對簽字保薦代表人蘭翔、伍文祥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撤銷證券從業資格的行政處罰。
興業證券稱,公司于2016年6月12日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于2016年7月8日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由于本次處罰證監會并未暫停興業證券的保薦業務資格,此前市場頗為關注的興業證券投行業務受立案調查影響被迫暫停也已塵埃落定,興業證券服務資本市場融資功能得以恢復。
責任編輯:wq
(原標題:人民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