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軍人駕駛證培訓報銷問題正在處理
摘要:張某通過市長熱線來電反映:他于2015年9月退伍,于2015年11月在市公交駕校參加B2駕照培訓,當時繳納7800元學習費,公交駕校開具了定額發票。近日,他拿著發票到市民政局報銷
張某通過市長熱線來電反映:他于2015年9月退伍,于2015年11月在市公交駕校參加B2駕照培訓,當時繳納7800元學習費,公交駕校開具了定額發票。近日,他拿著發票到市民政局報銷時,該局工作人員稱定額發票無法報銷,需要公交駕校提供機打發票,但公交駕校卻無法提供,因此導致培訓費用至今無法報銷。
市民政局回復:市民政局高度重視,局領導立即要求市退伍科調查處理。經調查,張某于2015年10月19日退役報到時申請B2駕照培訓。當時市民政局工作人員多次明確告訴張某,同意參加培訓,培訓單位必須提供正規機打發票。2016年6月底,張某拿著定額發票到退伍科要求報銷培訓費,市民政局工作人員讓張某與培訓單位協商,提供機打發票。張某說公交駕校不提供機打發票。2016年7月11日下午,市民政局工作人員與張某商議,達成以下意見:一是張某讓公交駕校在每一張定額發票上寫清交款人姓名、時間;二是共同核查每一張發票的真偽;三是手續完備后,按程序報銷。
責任編輯:yjh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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