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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依法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告

2016-08-18 08:45 來源:駐馬店網 責任編輯:xm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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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于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劃撥給駐馬店第二初級中學使用的批復》(駐政文[2016]185號),市政府

關于依法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公告

根據《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于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并劃撥給駐馬店第二初級中學使用的批復》(駐政文[2016]185號),市政府依法收回駐市國用(20021486號內的21678.25平方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宗地范圍內原土地使用權人如果對市政府收回上述宗地國有土地使用權決定存有異議,請于公告發布之日起15日內持有效證件到我局提出書面申請并陳述理由,逾期無異議則視為同意,我局將按有關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特此公告。聯系電話:26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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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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