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謠不傳謠 講文明樹新風 網絡安全
首頁 縣區 驛城區 精神文明

社區家長學校(家庭教育指導中心)工作標準

2016-10-20 15:58 來源:駐馬店網 責任編輯:yss
發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訂閱《駐馬店手機報》,每天1毛錢,無GPRS流量費。

摘要:1、有組織機構:設立校務委員會,社區主任擔任校長,社區所轄中小學、幼兒園校長或教師、社區家庭教育專家、社區家庭志愿者等擔任成員。有一支專兼職和志愿者結合的穩定的師

1、有組織機構:設立校務委員會,社區主任擔任校長,社區所轄中小學、幼兒園校長或教師、社區家庭教育專家、社區家庭志愿者等擔任成員。有一支專兼職和志愿者結合的穩定的師資隊伍(有教職人員花名冊)。

2、有教學場所:有固定的教學場地并掛牌,要設置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宣傳標牌,要配置家庭教育教材和教學設施(桌椅、電視、電腦等)。

3、有教學安排:有年度教學計劃,教學內容、教材注重針對性、科學性、實用性。依據《全國家庭教育指導大綱》要求,面向家長宣傳兒童權利和保護兒童法律法規,宣傳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識和方法,引導家長樹立“尊重兒童、兒童優先、為國教子、以德育人”正確的兒童觀和育人觀,提高家長實施家庭教育能力。

4、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項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并在教室顯著位置上墻公示。

5、有完善記錄:有檔案管理制度,做好每次活動的記載(如時間、內容、參加人員、活動圖片等),有工作成效(如媒體宣傳報道、市民反映等)。

責任編輯:yss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點贊

  • 高興

  • 羨慕

  • 憤怒

  • 震驚

  • 難過

  • 流淚

  • 無奈

  • 槍稿

  • 標題黨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

返回首頁
相關新聞
返回頂部
主站蜘蛛池模板: 辽宁省| 鄂尔多斯市| 新巴尔虎右旗| 桦甸市| 拉萨市| 东安县| 临潭县| 富锦市| 修武县| 萨嘎县| 定边县| 呼和浩特市| 临颍县| 常宁市| 鹤峰县| 大足县| 铅山县| 鄱阳县| 河北区| 临泽县| 红原县| 庄浪县| 黄冈市| 桓台县| 乌什县| 清水河县| 汉中市| 北流市| 卢龙县| 龙游县| 鹤庆县| 开鲁县| 南平市| 独山县| 宽甸| 包头市| 奈曼旗| 绥中县| 抚州市| 黄浦区| 宣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