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中院召開校園欺凌新聞發布會
摘要: 駐馬店網訊(本網記者 梁博涵)11月15日上午,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發布《駐馬店市校園欺凌現狀及預防調查報告》(白皮書)。該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駐馬店網訊(本網記者 梁博涵)11月15日上午,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發布《駐馬店市校園欺凌現狀及預防調查報告》(白皮書)。該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李其宏向媒體通報全市校園欺凌的現狀及兩級法院預防校園欺凌采取的措施等情況,新聞發言人劉耀強發布了黃某故意傷害案等三起校園欺凌典型案例。河南法制報、東方今報、駐馬店日報、駐馬店網等媒體參加發布會。
為更好地發揮好人民法院審判職能作用,及時有效地預防和解決校園欺凌問題,前不久,駐馬店中院組織力量對近2500名師生、學生家長、公安民警進行了走訪和調查,并形成《駐馬店市校園欺凌現狀及預防調查報告》(白皮書)。白皮書顯示,87.4%的學生聽說且身邊發生過“校園欺凌”事件。16.5%的學生親身經歷過“校園欺凌”事件。在遇到過校園欺凌的學生中,80%以上選擇沉默,對欺凌現象避而不見,不對同學伸出援助之手。校園欺凌現象在小學較為少見,主要發生在初中、高中以及中專階段,且初中尤為突出。按照所處地域分類,農村留守學生由于家庭教育缺失,校園欺凌現象嚴重。在校園欺凌的類型上,主要有肢體暴力、語言威脅辱罵造謠、收取保護費、利用網絡的欺凌、排擠孤立等類型。其中肢體暴力、收取保護費現象最為常見。校園欺凌發生后,部分受害者由于害怕施暴者打擊報復或者被排擠孤立,被迫轉班或者轉學。校園欺凌往往給受害者造成心理陰影,使他們不易融入集體生活。白皮書認為,矛盾處理不當,自我約束能力、辨別是非能力差,容易受到校外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教育缺位、欺凌行為成本較低等是校園欺凌發生的原因。
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李其宏在發布會上說,針對校園欺凌現象,全市兩級法院積極發揮審判職能作用,開展法治教育,堅持庭審教育、寓教于審,堅持“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加強同其他單位或人員的溝通協調,對欺凌事件當事人進行幫扶教育、心理輔導,為預防和打擊校園欺凌作出了努力。她表示,下一步,全市兩級法院將堅持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根據其在校園欺凌的地位作用不同,分別適用不同的刑罰措施;注重協同作戰,聯同老師、家長和律師、志愿者等社會工作者共同普法,公檢法司合力推進青少年法治教育;發揮新聞宣傳的引導作用,依托新聞媒體提供的平臺營造預防校園欺凌的良好社會氛圍。最后,李其宏指出,預防校園欺凌單單依靠法院的努力顯然是不夠的,還需要打好組合拳,發揮好家庭、學校、社會等多方力量作用,共同努力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
發布會上還介紹全市兩級法院堅持“五個到位”做好未成年人綜合審判的做法。據介紹,自2012年駐馬店中院被確定為全國獨立建制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試點單位以來,全市法院堅持立足涉少刑事審判,教育感化挽救到位;立足涉少民事審判,兒童利益保護到位;立足涉少減刑假釋,幫助改過自新到位;立足提升法治意識,法治宣傳教育到位,立足強化工作基礎,領導組織保障到位,有力地推動了未成年人綜合審判工作的開展。“五個到位”經驗先后受到省法院院長張立勇等領導的批示和肯定。
責任編輯:xmx
(原標題:駐馬店網)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權聲明:
1.凡本網注明“來源:駐馬店網”的所有作品,均為本網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駐馬店網”。任何組織、平臺和個人,不得侵犯本網應有權益,否則,一經發現,本網將授權常年法律顧問予以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駐馬店日報報業集團法律顧問單位:上海市匯業(武漢)律師事務所
首席法律顧問:馮程斌律師
2.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駐馬店網)”的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其他個人、媒體、網站、團體從本網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否則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如果您發現本網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識產權的作品,請與我們取得聯系,我們會及時修改或刪除。